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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中女警嗆「開槍盧秀燕」被羈押!父長文痛訴她遭職場霸凌⋯分局回應了

    2026-01-27 09:44 / 作者 綜合中心
    台中第二分局黃姓女偵查佐近日在社群發布恐嚇威脅言論遭羈押,黃父指控女兒長期遭台中第二分局職場霸凌孤立才會身心崩潰。警察局示意圖。本報資料照
    台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黃姓女偵查佐去年12月先在LINE群組留言威脅同事,之後又在Threads貼文恐嚇「直接在盧秀燕腦門開三槍」,檢方認為其涉犯《刑法》恐嚇公眾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向法院聲押獲准。黃女原是警界明日之星,如今卻淪階下囚,黃父昨(26日)透過律師發聲明為女兒的不當言論致歉,但他也回顧整起事件起因,痛訴女兒長期遭分局霸凌孤立,甚至違反其意願強行「收驚」才會身心崩潰。對此,台中第二分局也火速發聲澄黃父指控「與事實明顯不符」。

    黃姓女偵查佐父親昨透過律師事務所發布聲明,黃父表示,首先要對於女兒於社群平台上發表不當之言論,對社會大眾造成的紛擾與不安,表達最深切的歉意。黃父直言,女兒之所以出現此類極端言論,是因長期遭台中第二分局霸凌、孤立等情況,導致其身心不堪負荷而崩潰。案發前,黃女業經專業醫療機構診斷患有「雙極性情感異常(躁鬱症)」等疾,且於案發前即為該局所知悉。

    黃父指出,女兒自110年畢業於臺灣警察專科學校,不但是第一名畢業,更於畢業後兢兢業業,全心投入犯罪偵查工作,短短不到4年即陞任偵查佐職務。然而,她於113年12月16日間任職臺中第二分局永興派出所時,依規定將公務車停妥路旁執行公務,竟遭外送員從後方追撞。事發後,女兒非但未能獲得臺中第二分局之協助與關心,反而面臨該局「冷處理」並迅速切割,甚至要求小女自行私下和解。

    黃父表示,女兒因上述車禍已多次發出身心不穩定之求救訊號,均遭臺中第二分局無視,於去年5月20日經身心診所診斷患有「急性壓力反應」,並有「情緒焦慮不安、失眠、胸悶心悸等症狀」。然而,她的病情仍未獲臺中第二分局之重視,致使病情加重,經身心診所於一週後診斷「上班期間症狀惡化未改善」、「有混合焦慮及憂鬱情緒的適應障礙症」,並立即開立轉診單,轉診至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精神科。

    黃父指控,台中第二分局不但未重視其女生病之情狀,且該局偵查隊闕姓副隊長甚至於去年10月10日將女兒關進會議室「收驚」,不但違反她的意願,更試圖以怪力亂神,文飾主管無視下屬生病情狀之過。

    黃父痛訴,種種情況讓女兒雖於去年5月20日起即開始治療,但未見任何起色,甚有病情惡化之情事。終於,年僅24歲的她再也扛不住壓力,於去年11月14日送至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急診,經診斷患有「雙極性情感異常」並住院至同月17日,且於出院後定期回診。

    黃父難過地說,本以為住院就醫後之定期回診能讓女兒恢復健康,沒想到,女兒在沒有機關之支持下於去年12月19日獨自前往上述因公車禍之調解程序,且得知追撞小女的外送員竟以撤告之手段要求台幣200萬之和解金後,身心再次崩潰,並因此於同日晚間起於社群平台上發表不當言論。

    黃父並表示,要再次對女兒於社群平台上發表不當之言論,對社會大眾造成的紛擾與不安,表達最深、最深的歉意。他強調,將此事道出並非奢求大眾的原諒,僅希望大眾體諒,體諒一為人父之心,看著女兒遭受機關欺凌、於身心崩塌時之求救訊號被無情無視的心痛與難過;看著台中第二分局長期霸凌他唯一的女兒,於事發第一時間不予協助治療,甚至利用此事迅速切割,有意將小女形塑為一違法犯紀之人的不捨與無力。

    聲明最後,黃父強調:「身為父親的我,願意誠心接受法院的判決,我也願意用我愛女遭高層『無視』的案件,換取未來任何一位警察子女,在職業安全上的『被重視』。不為別的,只希望小女的案件,能成為警察系統無視基層員警的,最後一件。」

    黃姓女警父親透過律師發布聲明,指控台中第二分局長期職場霸凌。翻攝當過警察的查克律師 Chuck Huang臉書


    黃姓女警父親透過律師發布聲明,指控台中第二分局長期職場霸凌。翻攝當過警察的查克律師 Chuck Huang臉書


    對於黃父的聲明,台中市警局第二分局晚間發聲澄清,強調內容涉及該分局未對涉案員警提供必要關懷與協助等指控,與事實明顯不符,特此嚴正說明如下:

    一、本分局於該起交通事故案發後,即依相關規定啟動必要之關懷與協助機制,除轉介本分局聘任法律諮詢委員作為其訴訟辯護人外,兩次調解、兩次偵查庭及後續調解庭均有指派專責人員陪同、關懷並協助相關程序之進行,並無所謂未理會、放任或拒絕協助之情事;處置過程均基於關懷同仁、協助解決之立場,且有時序紀錄提供司法機關查證。

    二、另有關指稱本分局未提供醫療協助或刻意忽視當事人身心狀況之說法,亦非事實;本分局一向重視同仁身心健康,除積極協助黃員就醫確認病況外,更要考量病情隱私,應嚴予保密,並立即調整內勤業務及固定勤務時段,俾利休養就醫。

    三、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本分局全力配合司法機關調查及審理;對於未經查證之片面說法,本分局不予臆測或評論,惟對於任何不實指摘,基於維護機關聲譽與事實真相,有澄清之必要。

    四、本分局再次強調,對於員警違法失當行為,向來秉持依法行政、從嚴究責之立場,絕不護短;同時,對於同仁之管理、關懷與協助,亦均依相關規定審慎處理,兼顧紀律與人性關懷。籲請外界尊重司法程序,避免以未經查證之言論影響社會視聽,本分局將持續秉持依法行政、公開透明原則,確保警紀、維護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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