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14日電)金管會今天表示,部分意外險、旅平險未明確規定未滿15歲的受保人若身故,應受給付喪葬費用最高新台幣61.5萬元,不符合現行規定,16日將對此開會討論,全面檢視相關市售保單,不合格部分,將要求業者盡快下架。
金管會官員告訴中央社記者,保險法第107條去年6月修正,未滿15歲且有保意外險或旅平險者,身故的話應受給付喪葬費用最高61.5萬元。不過,目前市面有部分保單不符合去年修法後的新規定,仍為舊制,對民眾的保障並不完整。
以上月新北市虎豹潭發生落水事件為例,有4名死者未滿15歲,但保單條款仍照舊制規定,只退還保費,沒有增訂喪葬給付條款,官員表示,16日將召開會議,全面檢視意外險、旅平險等市售保單,不合格的部分,將要求業者盡快下架。
金管會進一步指出,意外險、壽險、旅平險等身故保額必須合計,最多就是61.5萬元,舉例來說,一名未滿15歲的受保人已有保壽險與意外險,若保旅平險後,身故保額合計會超過61.5萬元,業者必須善盡告知義務,讓民眾選擇不再多投保,或同意投保旅平險,但身故時僅領取退費。
金管會強調,盼業者能推出身故給付保障的保單,應清楚說明流程、條款內容,重點在於要讓民眾了解買到何種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