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17歲友血流乾...撞死人無照猴「毒駕海報」瘋傳 警「放人走」下場慘

    2025-10-09 16:51 / 作者 即時中心
    台南市左鎮死亡車禍,肇事18歲蘇姓男子照片被製成海報張貼;車禍的死者是其17歲友人。讀者提供
    台南市蘇姓男子(18歲)本月4日駕車行經南162線下坡彎道時,撞死同行友人楊姓騎士(17歲)。蘇男無照的「飆仔」影片曝光,網友痛罵「真的是猴子!」如今,蘇男的照片被印成宣傳單,在市區公園、校園等地張貼,還標註「毒駕撞死人」等字眼,提到警方曾攔下卻沒扣車,才導致這結果。針對警方放人指控,台南市新化警分局(9)日指出,處理員警記申誡二次。

    4日的死亡交通事故發生在台南市左鎮區二寮路段,18歲蘇男無照駕駛馬自達,車上載著3妹,撞死17歲同為無照的楊姓騎士,楊姓少年當場死亡。事故曝光,網路流出事發前一行人飆車影片,後座女子興奮尖叫並高喊「加速啦」、「加多一點」。

    調查發現,死亡車禍發生前,蘇男曾在同日撞傷一名單車騎士,警方到場,僅開單記錄並責令蘇男不得再駕駛,並未移送或扣車。被指放人,網友大加撻伐警方的不是,質疑警方處理不當才釀禍。

    現在又有人製作海報,指稱蘇男恐有毒駕疑慮,海報張貼在市區的水萍塭公園、東區及仁德區的大學校園,距離出事地點有30多公里遠,蘇男全名被露出,海報印成A4紙張大小,寫著:「我吃藥毒駕撞死人,二寮無照亂飆車,撞腳踏車警察攔我也不扣車,後面還繼續亂飆撞死人,不ㄗ (知)悔改」。

    新化警分局9日表示,蘇男與腳踏車交通事故,處理員警當場責令禁止其駕駛及記載於交通事故談話筆錄,隨後趕著處理另件事故而離開現場。處理員警雖有依規定處理交通事故,卻疏未攜帶警用行動電腦等裝備,顯有瑕疵,予以申誡二次。

    左鎭二寮交通事故發生當時,處理員警當場依規定實施酒測及採證,肇事車輛內未發現違禁品及毒駕跡象,事後家屬請求調查證據當日,警方即依程序採集蘇男尿液送檢,並報請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即時中心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