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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撿舊電鍋送拾荒婦…清潔隊員遭起訴貪汙「出庭全認罪」!環保局:不至於坐牢

    2025-09-09 20:25 / 作者 陳怡穎
    清潔隊員好心送舊電鍋給拾荒婦人,事後被依貪污罪追究;他無奈之下自費買了一個新的,再把舊的要回來。示意圖。資料照
    台北市北投區一名黃姓清潔隊員,去年7月在資收車勤務中,發現一台外觀完整的大同電鍋,經測試可正常使用後,轉送給一名拾荒婦人。未料此舉遭檢舉,環保局調查後依《貪污治罪條例》將他移送法辦。黃員今(9/9)出庭時全盤認罪,坦言擔心會因此坐牢。對此北市環保局則表示,以過往案例來說不至於到坐牢的程度,但也強調不是民眾丟棄的物品就是垃圾,資源回收物收集後仍屬市府資產。

    根據媒體報導,黃員當時在轉運站值勤,看到疑似仍能使用的電鍋,便帶回家插電確認。隔日,他將電鍋送給一名陌生但經常遇見的拾荒婦人。幾天後,清潔隊接獲檢舉,要求歸還電鍋,但黃員不好意思開口討回,於是自掏腰包買了一個新鍋當作替換送給婦人,再把舊鍋拿回來。

    環保局調查指出,該電鍋殘值僅約32元,但仍屬市府資產。由於黃員私自取走物品,涉及侵占公有財產,因此依法移送政風室查辦,並遭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士林地檢署指出,黃員犯後自首且態度坦承,案情屬輕微,將建請法院從輕量刑。黃員則在今日開庭時再度認罪,無奈表示沒想到這麼嚴重,也不知會不會被關。

    北投區清潔隊長卓昕岑今表示,黃員在職超過30年,平時表現規矩,去年7月26日事發隔兩天,清潔隊獲報後循線調閱監視器,發現黃員當天從資收車拿走電鍋,8月9日詢問他時直言不諱,認為只是小小電鍋,並不在意。

    卓昕岑表示,該案已由職工考核委員會審議,將黃員記過1次,恐影響年度考績,因涉貪污行為有送政風室查處;但環保局也有安慰他,表示依過往案例看來雖不至於坐牢,仍希望同仁「勿以惡小而為之」,平常有宣導不能任意拿走資收物,同仁間也會互相提醒,因小失大被治罪,得不償失。

    環保局長徐世勳強調,資源回收物並非垃圾,而是市府可變賣的資產,即便出於善心幫助他人,也屬違法行為。環保局後續將加強法治教育,法律擁有是第一位,公家單位必須以法為先,不能因情理而放寬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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