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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嗆女友「炸你家」燒死3歲娃、環抱阻救!恐怖女情人「這樣做」仍判20年

    2025-07-02 11:53 / 作者 侯柏青
    鄧姓女子燒死同居女友的3歲女兒。資料照。侯柏青攝
    28歲鄧姓女子和游姓女子交往同居,她2023年間懷疑被戴綠帽,怒斥女友「燒死你全家!燒死你女兒!」還預謀買汽油,沒多久後,鄧女真的朝游女及其3歲女兒身上潑汽油縱火,導致游女重度燒傷、女娃丟掉小命。一審國民法官重判20年,檢方認為判太輕、辯方爭輕判,但上訴後雙方調解破裂,鄧女表示願承擔責任撤回上訴。二審今天駁回檢方上訴,仍判20年有期徒刑。

    調查指出,鄧女和當時32歲的單親媽游女交往同居,兩人和游家父母住在一起,但鄧女不滿游女和前男友連絡探視3歲女兒的事,2023年1月間恐嚇游女「燒死你全家,燒死你女兒」,已讓游女心生畏懼。同年1/26,鄧女拿寶特瓶到加油站買汽油,然後跑到游家父母房間,潑在3歲女兒常用的抱枕上。

    當時游母察覺家裡有汽油味,曾質問女兒此事,游女LINE給鄧女說,「家裡汽油味是你用的嗎?」鄧女怒嗆,「對,我要把你家炸了」,而鄧女事後偷偷將剩餘汽油藏在3樓倉庫裡。

    同年2/7上午,鄧女想翻看游女手機,兩人又起口角,鄧女拿出汽油後折返3樓房間,她明知游女和3歲女兒還躺在被窩裡,竟朝游女身上潑汽油,還將汽油灑在母女附近後點火,火勢瞬間延燒,游女衝到一樓浴室沖水,想返回3樓搶救哭喊的女兒,鄧女卻以「手拉」、「環抱」的方式阻止她救回女兒,導致小生命當場死亡,游女則受到體表面積90%的嚴重燒燙傷。

    一審國民法官開庭時,鄧女認罪,合議庭考量,她剝奪年僅3歲的小生命,也導致游女受重傷,被迫放棄廚師職業,判鄧女20年,另依恐嚇罪判拘役59日。檢辯均上訴高院,檢方主張鄧女當時拉女友的手阻止救援,有殺童的故意存在,應量處更重之刑,告訴代理人則主張至少要判無期徒刑;辯方則針對科刑上訴,希望爭取輕判。

    雙方在二審調解破裂,鄧女表示,她希望和對方談和解表示歉意,但對方沒有意願,因而決定撤回上訴,她強調尊重一審判決,會對自己做的事負責。

    由於鄧女撤回上訴,合議庭僅審酌檢方上訴主張。檢方上訴主張,鄧女在案發時出手環抱女友的舉動,是為了阻止女友救女友。但合議庭認為,根據卷證資料,原審認定並無不當,檢方的見解不足採信,據此駁回檢方上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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