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陳大天移送新北地檢。廖瑞祥攝
檢警擴大追查藝人王大陸閃兵案,今天(5/14)爆出37歲陳大天及38歲陳零九都被帶回調查,但由於2人都已經超過役齡,《兵役法》規定,36歲以下被抓到逃避兵役接受罰則後須入伍服役,36歲以上只要接受完罰則即可,因此陳大天、陳零九可能不用再入伍服兵役。
藝人王大陸涉嫌砸300萬元找「閃兵集團」,造假醫療證明閃避兵役,檢警擴大追查發現,另有其他人涉案,包含藝人、歌手、諧星、模特兒都在其列。「小蝦」陳大天到案,陳大天被逮時,頭戴帽子,他抵達警分局刻意壓低帽沿羞於見人。陳零九則是剛過38歲生日,演藝事業如日中天,也在這波逃兵拘提和搜索名單中,所屬的經紀公司表示:「藝人與經紀公司尊重與配合檢調程序,謝謝媒體各界關心。」
專為軍公教人員權益保障的士德高法律事務所律師陳佳鴻先前曾表示,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4條,逃避兵役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實務判例上來看,逃兵大多是緩刑或易科罰金,情節嚴重者最重通常判4至5個月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若是36歲以內,仍須入伍服役,超過36歲只要接受完罰則即可。
依照《兵役法》規定,男性國民18歲以上到36歲身分上屬於「役齡男子」,也就是「役男」;37歲陳大天和38歲陳零九身分已非「役男」,依法不用入伍補服役,但究竟是否要當兵,仍有待主管機關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