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以為味道是自然的,也就是說,花香屎臭都是理化性質所導致我們這樣感覺,但實際上不是。
雖然確實因為每個人身體中細菌群落的比例不同,導致每個人的屁味不一樣,也因此讓我們對其他人的屁味產生排斥,並形成一種臭的感覺,但如果偶爾觀看時事就會發現,其實有時候別人的屁也會是香的,因為只要稱作「粉絲」的 群體出現,那麼「粉頭」縱使放了應該被身體的機能判定為不熟悉臭味的屁,也能被粉絲的認知扭轉成香。
味道不是生理性的,這從《寄生上流》這部電影中朴社長對於窮人氣味的敏感就可以發現,階層之間是有不同的氣味的。從家庭到社會到國家等不同的群聚單位,一直都能看見我群與他者的區分,例如我家人與他家人、我村人與他村人、我國人與他國人,甚至連我星人與外星人,都是一種因此而來的區分。
我群與他者,有著不同的氣味。(示意圖來源/Unsplash)
而這個區分是來自於如同高夫曼在《污名》一書所指出的:觀點。
而觀點正是群體中因為有著共同意識所形成,而在不同的群體中有不同的意識,所以才產生了各種區分,所以同樣是勞工,但是境外漁工跟我國漁工適用的法律就是不一樣,理由呢?因為氣味的不同。
氣味是文化性的。駱以軍開了寫作課,提了主題讓學員發表想法,而他直接把這個想法謄印到他的大作之中,這是剽竊,毋庸置疑的。
剽竊這種事跟偷竊是有差別的,後者是物質性的,而在人與物的區分之中,偷取物質是不傷及人格;但剽竊就不同,剽竊是偷取他人的想法,而他人的想法是跟人格無法切割的,所以偷了別人的想法就像剝除他人格的一塊,是個明顯的錯行。
但是因為他是文壇中的一支文化,甚至可以說,他就是主流文化,所以跟他具有同樣文化的人會覺得同類的味道熟悉且親切;而不同文化的人,因為是異類,所以味道則惡臭異常,恨不得拒之於千里之外。
這種觀點也可以用別名:刻板印象、偏見來代稱,因為只要具有特定的觀點,就一定會看不到、或說聞不到觀點以外的事情,所以這群同類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或說半邊的鼻孔是打開的。
雖然看似離譜,但這其實也很合理,因為社會心理學研究早就指出,從眾是不用擔負社會壓力的,標新立異反而要承擔很多的「眼光」──也就是社會壓力,尤其很多人甘願如此,甘願無條件地支持,尤其是支持一個主流文化更是不需要代價。
作家駱以軍瓢竊事件在網路鬧得沸沸揚揚。(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而在支持之後,甚至要放棄這個支持也需要否定過往自己的代價,那麼怎麼能說這樣的群體不「理性」 呢?
既然臭的屁可以在同類之中變成是香的,那麼錯的事情也可以在同類之中變成對的,就像殺人在日常狀態中無疑是犯罪,但是戰爭殺的是外國人,怎麼就沒有錯了,甚至還會被褒揚。
而這類人可以稱作粉絲,因為有些人也甘願被稱作粉絲,甚至引以為傲,他們以支持特定人為榮,但也忘了他支持的粉頭跟自己也一樣是人,他們的生理感官、文化感官都會變得盲目。
這在政治文化上也很顯然,例如號稱白色力量要改變台灣社會的首都市長,卻在捧紅他的學運過後,越來越紅,但粉絲們仍然選擇不看見這些事情;例如號稱是貧弱階級代言人的港都市長,卻被揭穿其實是個擁有龐大財產的權貴地痞,但粉絲們仍然選擇不看見這些事情。
又或者在娛樂文化上,分明是不幽默卻更邊緣化非典型性侵受害者(即男性)的脫口秀表演者,但也許多人自願地支持,粉絲們不只選擇不看見這些事情,甚至為這些事情說項。就像分明是駱以軍偷了別人的想法,卻能被粉絲們安慰:「老師,您受委屈了。」
無論在政治或文藝領域都有「粉絲」現象。(示意圖來源/Unsplash)
到最後我們會發現到,其實無法跟粉絲溝通,因為溝通是建立在理性的前提 上,但是這些人已經跳躍過理性進入到信念的層次了,那我們還在妄想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