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虎尾鎮發生民宅神明廳驅魔,手伸喉嚨抓鬼卻害命,涉案的媽媽跪地膜拜懺悔。讀者提供
雲林縣虎尾鎮前年發生「挖喉驅魔」害命命案,陳姓家人28歲長子不吃不喝多日,被懷疑「卡到陰」,父母親和弟弟聯手試圖挖喉嚨驅魔,導致陳男窒息身亡,雲林地方法院依傷害致死罪判陳母有期徒刑3年6月、陳父2年緩刑5年、陳弟2年緩刑5年。
事發在2023年12月1日凌晨,死者陳男因出現行為異常舉動,並連續多日不吃不喝,其中一度送醫,也未見改善 ,家人懷疑「卡到髒東西」,決定進行驅魔儀式。
陳父、陳母和陳弟將陳男押到自家神明廳,陳父與陳弟壓制陳男雙手雙腳,陳母控制頭部並且將手伸進嘴巴驅魔,認為只要掏光陳男口中的口水,就可以讓陳男回復正常;不料陳男因不堪疼痛失去反應,家人發現事情不對,趕緊報案送醫搶救,但仍不治身亡。
判決指出,陳母認為長子遭「壞東西」(魔鬼)附身,未積極求診 受現代正規醫療,而以民俗療法處理,因未能改善,進一步以暴力方式驅魔,將手伸入被害人口腔內,想趕走附身的魔鬼,不幸導致兒子咽喉多處出血瘀青窒息身亡;陳父也認同兒子遭附身,接受太太想法用暴力驅魔;陳弟同樣認同且配合父母,與父親分別壓制哥哥手腳。
雲林地院表示,涉案3人因教育水準不高,誤認陳男怪異行為是遭鬼附身,企圖以自創方式驅魔,欲找回陳男靈魂,導致陳男呼吸道受傷窒息死亡,3人犯後坦承犯行並深感懊悔,依傷害致死罪,判陳母有期徒刑3年6月;陳父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向公庫支付20萬元,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陳弟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向公庫支付10萬元,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