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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刑大隊長當博奕集團內鬼被押 又查出緝毒鐵漢律師洩密30萬元交保

    2024-08-15 13:52 / 作者 呂志明
    律師王捷拓在台高檢署擔任檢察官時,擔任偵查資料中心執行秘書,有緝毒鐵漢的封號。資料照。讀者提供
    台中地檢署偵辦九州博弈集團,發現時任台中市刑大大隊長林明佐,涉嫌收賄包庇案,並將他收押禁見後,專案小組發現1名洪姓律師涉嫌將偵查資訊透露給博弈集團成員,今年7月間將他約談到案諭知50萬元交保後,又查出曾擔任檢察官,有「緝毒鐵漢」封號的王捷拓,轉換跑道擔任律師,也在這起案件中涉嫌洩密,台中地檢署昨(8/14)將他約談到案後,在今(8/15)日凌晨以涉犯《刑法》洩密罪諭知30萬元交保。

    台中地檢署表示,王姓律師經檢察官偵訊後,認涉嫌《刑法》第132條第3項洩密罪之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被告或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但無羈押之必要性,諭知具保30萬元。

    王捷拓為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畢業,司法官37期結業,曾擔任南投、台中地檢署檢察官,福建金門、台中等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在台高檢署擔任檢察官時期,擔任偵查資料中心執行秘書,負責全國毒品毒品、詐欺、掃黑、犯罪所得查扣等業務整合,及毒品資料庫、詐欺資料庫、數位採證、犯罪地理圖資、測謊、團隊辦案分析等檢察科技化業務,有緝毒鐵漢的封號。

    台中市警局刑大前大隊長林明佐。翻攝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臉書


    去年8月間,台中市刑大支援南部警方偵辦九州博弈集團,原本預計搜索30個據點,預計有10億元不法現金,但疑似林明佐通風報信,該集團緊急撤離22個據點,最後僅查到8處據點,查扣到現金7000多萬元。歷經數月偵查,發現時任台中市刑警大隊長的林明佐疑為博奕集團的內鬼,涉嫌通風報信。

    今年5月2日,台中地檢檢察官張時嘉指揮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警政署政風室持台中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林明佐的辦公處所及住居所進行搜索,在林的住處查獲近百萬元現金,更查到他的帳戶有2000多萬不明資金,認為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且有逃亡、湮滅、偽造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專案小組持續追查發現該博奕集團的幕後金主,是1名身價逾千億的大老闆陳政谷,他的左右手還是前TVBS資深駐地記者史鎮康,日前發動搜索,同時將陳政谷、史鎮康等共犯拘提到案,經檢察官複訊後認為陳、史及共犯等5人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賭博、《洗錢防制法》洗錢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專案小組繼續清查發現,今年5月間發動的偵搜行動時,與該集團配合的洪姓律師,為集團被告辯護後,涉嫌將執行職務所得悉的偵查中資訊提供給博弈集團成員,讓集團成員得以掌握檢察官偵辦動態,預擬策略逃避追緝,今年7月17日發動搜約談,以涉犯《刑法》非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等嫌,犯罪嫌疑重大,但尚無羈押必要,諭知50萬元具保。

    專案小組又查出,檢察官退休的王捷拓律師,在為集團被告辯護時,也同樣涉嫌將執行職務所得悉的偵查中資訊提供給博弈集團成員,讓集團成員得以掌握檢察官偵辦方向,因此昨日發動搜索約談,同時在今日凌晨諭知30萬元交保。

    台中地檢署呼籲律師身為在野法曹,社會地位崇高,理應遵循律師倫理規範,共同維護民主法治,切勿配合不法集團,利用職務得知偵查秘密後外洩予他人,甚至參與集團,為犯罪者串證,而辜負社會對律師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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