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酒後亂尿尿!外送員遭喝斥竟勒斃小黃運將 國民法官判13年半、刑後監護3年

    2024-05-17 20:09 / 作者 侯柏青
    外送員陳瑞祥(跪地者)落網照。民眾提供。
    新北市汐止火車站去年4月清晨爆發命案,在現場排班的林姓計程車運將不滿外送員陳瑞祥在他車後尿尿,雙方爆發口角,陳男竟鎖喉勒斃他。士林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陳男,全案採國民參審,陳男應訊時只承認傷害致死,但士林地院國民法庭仍認定他構成殺人罪,判處13年半有期徒刑,另命他在服刑完畢或赦免後入適當處所或用適當方式,施以監護3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42歲的外送員陳瑞祥去年4/6清晨6時23分左右,走到新北市汐止火車站廣場附近,隨意在排班的林男(65歲)計程車右後方便溺,因此與林男發生爭吵。陳男心有不甘,步行穿越汐科路與信義路十字路口後,又多次折返現場及隔空對林男叫囂。

    大約10分鐘後,陳瑞祥穿越馬路,一邊走向坐在廣場座椅上的林男,一邊嗆聲說「俗仔」、「你不敢打」、「你打啊」等話,還動手毆打他,雙方因此發生拉扯,過程中林男摔倒又爬起來,陳男立刻用力推倒他,趁林男向後跌坐在地時,衝到左側用腳踢他的身體,趁勢蹲坐在林男後方,用手環繞並用力勒住林男的脖子,林男不斷掙扎卻無法掙脫,最後窒息而死。

    陳男在法院應訊時,主張傷害致死並非沒有殺人,也表示想和家屬和解。但國民法庭認定,陳男明知林男年紀不輕,脖子又是人體脆弱部位,若受外力壓迫,很可能窒息死亡;陳男當時就算看到林男雙手已經無力舉起,而且全身癱軟,卻依然沒鬆手,改成跪坐姿勢搥打林男,另一隻手則繼續環繞並勒緊脖子,導致林男致死,因此成立殺人罪。

    汐止火車站前命案現場。民眾提供。

    汐止火車站前命案現場。民眾提供。

    此外,國民法庭依據鑑定報告及鑑定人證詞,認為陳男犯案時罹患「酒精中毒」及「酒精使用依賴症」而產生精神障礙,辨識能力及控制力顯著降低。

    不過,國民法庭雖然採認陳男符合減刑要件,但認為他長期飲酒,曾經歷多次酒後失控行為,甚至罹患酒精性肝炎,卻完全沒有脫離酒精濫用狀態的積極作為,陳男可以選擇要不要喝酒,並不是先天性的疾病導致精神障礙的狀況,因此決定不予減刑。

    國民法庭審酌各項量刑因子後,決定判處13年6月,同時命他在刑後進入相當處所或以適當方式,施以監護3年,盼他能戒除酒精濫用的狀況。全案可上訴。

    此案為士院首件正式組成國民法官法庭審理的案件,士院指出,在審理過程中,為照料國民法官身心健康,經檢辯雙方同意,聘請諮商心理師藍挹丰為國民法官進行減壓諮商講座,讓國民法官能夠安心參與審判。
    侯柏青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