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輪胎行小開陳彥翔縱火案開庭。廖瑞祥攝
新竹輪胎行小兒子陳彥翔和爸媽吵架,竟搬汽油縱火燒死家中8至親,連自己的3個小孩都罹難。一審罕見判他死刑,高等法院今天開庭,他承認縱火卻仍否認有殺人故意,為拚一線生機,陳彥翔向法院遞狀申請「修復式司法」盼和被害家屬開啟對話,律師團則聲請傳喚原審協助做精神鑑定的台大醫院精神科醫師、心理師及社工師作證。雖然陳彥翔全力求生,但告訴人委任律師仍嚴詞建議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查出,現年32歲的陳彥翔婚後,和妻子、3個小孩住在輪胎行二樓,他因事業不順、染上賭博惡習而欠債,經常和爸媽起口角,成為家中頭痛人物。2022年6月15日晚上9點40分,陳彥翔和爸媽吵架,在激烈的言語刺激下,他外出買汽油回家縱火,導致媽媽、妹妹、妻子、3個小孩及大嫂、姪女8人罹難。
新竹地院去年9月底認定他符合自首條件,但考量他沒有真心悔悟,而且手段兇殘泯滅人性屬「最嚴重之罪」,罕見判他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陳彥翔上訴高院,高院今天第3度開庭,法官詢問陳彥翔怎麼答辯?他則維持以往的論調表示,「我承認縱火,但否認殺人」。法官說,現在只是在討論法條適用問題,縱火是一種故意行為,衍生的殺人部分則屬間接故意(不確定故意),這樣看起來,你的答辯方式是不是有點「怪怪的」?
陳彥翔被問到語塞,法官見狀說,建議你跟律師討論一下再提出答辯。
法官今天當庭表示,之前陳彥翔曾寫信給他,他溫暖地告訴陳彥翔「你寫給我的信,我都看到,但我把你寫的信附卷了,告訴代理人可以經由閱卷得知他的想法,法院和當事人不會有私下通信的行為。對於你的意見表示,我們也有印給檢辯雙方看,大家都看得到。」
而法官話鋒一轉表示,陳彥翔有向法院聲請「修復式司法」,建議律師團可以向被害人律師確認是否有意願啟動。
據了解,「修復式司法」是一種提供加害人和被害者復原破裂關係的新司法制度。若進入修復式司法程序,將由中立的修復促進者(須具備法律、心理、 諮商輔導及社會工作等相關背景,且接受過法務部完整的訓練課程)來主導進行,若加害者和被害家屬同意進入程序,就有機會直接見到面,此時,加害人將可以「面對面」向被害家屬說明他的犯罪原因及犯後心情,也有機會藉此表達歉意尋求諒解,並直接討論賠償問題。
陳彥翔突聲請「修復式司法」程序的舉動引發好奇,而律師團也緊接著出招,向法院聲請傳喚原審為陳彥翔進行精神鑑定的台大醫師、社工師及心理師作證。
不過,檢方認為此舉沒必要,檢方認為,原審鑑定報告包含「墨跡測驗」(人格測驗之一)等多項鑑定,報告內已經把結果寫得清清楚楚,也中立的說明「有利」和「不利」的部分,只是看法官怎麼採納而已,不需要再傳喚鑑定人。但律師團強調,鑑定意見中有些語意不清楚,仍希望傳喚鑑定人清楚解釋。而合議庭已拍板決定,7/24將傳喚3名負責鑑定的證人到庭作證。
法官也表示,此案的4大爭點包括,1、陳彥翔放火燒毀住宅,主觀上是出於直接故意還是未必故意?2、他的主觀上是否有殺人的直接或未必故意?是否構成殺人、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成年人對兒童犯故意殺人罪?3、他有沒有自首犯行?是否可依據《刑法》62條減刑?4、是否具有再犯可能性?教化可能性?原審量刑是否妥適?
這4大爭點攸關陳彥翔的量刑,但法官也表示,憲法法庭正在審理「死刑」議題是否違憲,可能會影響到此案的量刑,而被害人委任律師堅決希望法院「從重量刑」。法官聽取意見後諭知,全案定於7/24上午9點半再開庭,當天將傳喚鑑定人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