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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帶中國豬肉乾返台」還拍片炫耀…警察上門了!防檢署怒罰20萬元

    2026-10-01 15:34 / 作者 陳怡穎
    屏東女子違規帶中國製豬肉乾回台,遭防檢署出手開罰20萬。翻攝自Threads
    社群平台Threads日前流傳一段影片,影片拍攝者手拿鴨舌、豬肉乾等肉製品,聲稱影片中的女子剛從中國旅遊回來,笑稱她「跟20萬擦肩而過」,引發爭議。警方追查後,確認一名陳姓女子返台時,將2包肉品放在託運行李內攜帶入境,提供給同事食用。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調查認定違規,裁罰新台幣20萬元,陳女已於今(10/1)日簽收裁處書。

    風波延燒後,當事人曾在Threads發文稱,返台當天是依正常程序接受海關行李檢查、X光檢查及檢疫犬嗅聞,完成查驗後才離開,影片中的「帶肉製品回國且沒有被查到」的情節,是朋友間為了娛樂效果設計的戲劇化情境;同時還強調,已保存網路上涉及辱罵、貶損或不實言論等證據提告。

    屏東縣政府動物防疫所、警察局、衛生局及防檢署高雄分署接獲檢舉後,隨後進行聯合稽查,經調查,陳女於9月27日從上海搭機返台,由高雄國際機場入境,行李內攜帶豬肉乾及鴨舌各1包。這包肉品後來出現在影片中,包裝印有簡體字,現場人員提及攜帶肉製品入境可能面臨20萬元罰鍰,仍拿出食用,更拍下影片上傳網路。影片曝光後引來眾多網友批評,認為不應將涉及動物疫病傳入風險的行為當成開玩笑。

    錄影發文者在稽查時聲稱,影片於9月29日拍攝,片中產品是去年在夜市購入,但無法說明確切購買時間,也未能提供發票或收據。她稱,因友人剛從中國返台,手邊恰好有2包產品,為吸引網路聲量,用以友人攜帶肉製品返台的情節拍攝;至於肉品去向,錄影者則表示,拍攝當下試吃後覺得味道異常,已於當天中午全數丟棄,下午由垃圾清運車載走。

    不過,警方後續調查確認,肉品確實由陳女從中國大陸攜帶入境,並提供同事食用,目前已無剩餘肉品留存。

    警政署獲悉影片後,由刑事警察局、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及航空警察局共同追查,分析比對貼文、帳號、影片畫面與物品影像,循線確認拍攝者為蔡女、被拍攝者為陳女,9月30日通知2人到案說明。警方釐清相關人員身分及肉品來源後,將調查資料移交防檢署辦理行政裁處。

    防檢署表示,高雄分署於9月30日下午會同屏東縣警察局等單位,針對張貼人及輸入人製作筆錄。陳女坦承入境時在託運行李內攜帶豬肉乾、鴨舌各1包,經認定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罰20萬元,今日前往高雄分局簽收裁處書。

    防檢署提醒,自非洲豬瘟疫區攜帶豬肉產品入境,若違反檢疫規定,將面臨高額罰鍰,民眾切勿心存僥倖。警方也呼籲,旅客攜帶應施檢疫的動物或動物產品入境,應依規定申請檢疫,違規者最高可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若發現疑似違反檢疫規定的情事,可保留貼文、影像等資料,提供權責機關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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