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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書記抖內幕!擋權貴財路「考績年年乙等」、遭霸凌離職 疾管署回應了

    2024-11-27 12:19 / 作者 游騰傑
    疾管署疑似霸凌案+1? 前員工控訴「擋人財路」考績年年乙等。翻攝臉書
    前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書記洪瑞壕發文控訴,前國民黨立委陳宜民所屬的「台灣預防醫學學會」承接疾管署標案,質疑該標案未迴避公職人員利益衝突。對此,疾管署今(27)日說明,當時法規並無規定「非營利事業」需要迴避,強調全案已進入司法審理階段,將全力配合司法單位調查。

    洪瑞壕在發文中指出,他擔任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書記期間,是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職場霸凌的眾多受害者之一,原因在於他阻擋了某些人的財路。他詳細描述了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於106年委託的科技研究計畫「台灣愛滋病毒易感受族群及感染者其社區預防醫學及臨床照顧、慢性共病之整合性研究」,該計劃由台灣預防醫學學會得標。

    洪瑞壕表示,台灣預防醫學學會的成果報告中有一位陳宜民,在全台灣做相關研究的陳宜民只有一個人,即第九屆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的立法委員陳宜民。陳宜民曾多次擔任衛生環境委員會的召集委員,握有對衛生福利部法案的排案權力。

    洪瑞壕質疑陳宜民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的標案,是否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的問題,因此他在得知此事後,堅持不讓台灣預防醫學學會合格,即使高層施壓也不妥協,不合格就是不合格。

    「一次招標不成,你可以招標第二次」,洪瑞壕說,最終權貴(指陳宜民)還是拿到了利益,而他則被調離採購職務。即使他在不到一年前,以公費取得進階的採購證照,仍在兩年內四次調換工作,考績全為乙等。因為考績乙等,在三年四個月的綁約期滿後還拖了幾個月才順利調離疾管署。

    對此,疾管署說明,該採購案件確實有兩次招標。首次招標於2016年10月3日開標資格審查時,共計23家廠商投標,其中「台灣預防醫學學會」及另2家廠商因未附機構公函、未檢附納稅或免稅證明文件及投標廠商聲明書內容不符規定等因素,最終被判定為不合格。

    疾管署指出,第一次招標時,部分計畫研究重點共五項,因投標廠商所提內容不符需求或無人投標,疾管署進行第二次招標,僅「台灣預防醫學學會」投標並得標。該標案均依規定辦理,可受外界檢視。

    疾管署表示,經查「台灣預防醫學學會」非屬營利團體事業。當時(2016年-2017年)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舊法(2018年5月修正前)第三條規定,並無要求非營利事業的公職人員關係人須進行利益迴避。但2018年5月修正後,該法已納入針對非營利事業的公職人員關係人一併規範。

    疾管署強調,本案已進入司法審理階段,將全力配合司法單位調查,若有涉法事實,將依法規秉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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