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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大校長續任仍赴美遴選 教育部長:將精進資訊揭露機制

    2026-08-05 11:23 / 作者 吳尚軒 / 記者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大學法》修正草案。吳尚軒攝。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8/5)日排審《大學法》修正草案,對於清華大學校長高為元續任後仍赴美參加夏威夷大學校長決選,綠委呼籲檢討校長遴選、續任時的資訊揭露機制,並要求候選人簽誠信承諾書,對此教育部長鄭英耀表示,校長遴選過去較著重初任時的利益迴避、資訊揭露,連任時的資訊銜接,是未來可以更精進的地方。

    清大校長高為元今年5月1日續任第二任期,卻遭爆上任後3天即赴美參與夏威夷大學馬諾阿分校(UH Mānoa)校長決選,最終雖落選,仍引發學界批評誠信問題;對此清大校方表示,此事純屬高為元個人生涯規劃,其任內持續高度投入校務運作,絕無忽視校務情事;教育部則僅表示,未違反相關人事法規規定。

    立法院教文委員會今排審《大學法》修正草案,聚焦校務會議學生代表比例、校長遴選參與方式等,大體討論階段時,立委吳思瑤對校長遴選制度表示,也應一併思考候選人的權利、義務規範,國際高教人才競爭激烈,常祭出重金搶人,台灣要如何有競爭力值得思考,但清大是已連任後還去面試,這是嚴重誠信問題,她呼籲「大學校長遴選辦法」應該要調整,並連帶修《大學法》,至少候選人遴選前要簽訂誠信承諾書,及思考是否更進一步規範禁止事項。

    立委范雲也表示,《大學法》對此是否能有補救空間?她鼓勵教育部增誘因,讓大學校長能找到國際人才,但現行制度在個人自由跟責任間不平衡,很難想像全球級CEO簽約後,還可以繼續找工作,目前校長續任,跟校長遴選相比較缺乏討論,必須思考如何讓師生都能參與,及更多資訊揭露,校長可以找工作,但該規範怎麼樣要告知、離開時要怎麼處理,「今天是他找工作沒成功,但如果成功了呢?」

    對此教育部長鄭英耀表示,教育部有編列60億經費作為彈性薪資來協助大學攬才,未來如何讓校長的權利、義務與時俱進,教育部也會跟校長協會集思廣益,尤其連任、續任的資訊揭露,未來會實際納入規範改善。

    今日委員會僅進行大體討論,未進行逐條審查。鄭英耀會後受訪時進一步表示,過去比較著重在遴選、初任時的利益迴避、資訊揭露,連任時的資訊銜接是未來可以更精進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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