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朝陽男大生繳不出學費墜樓亡 悲催人生曝...1弟仍半工半讀!外公淚:枉死

    2025-10-15 18:01 / 作者 即時中心
    朝陽科技大學。取自Google地圖
    台中市議員李天生議會質詢揭露朝陽科技大學二年級李姓學生,因家境清寒想辦理休學,早點退伍賺錢,校方要求繳交1/3、共計18,000元學費,李生無力繳納,備感沮喪,隔天被發現墜樓身亡;死者還有一名弟弟,兄弟倆從小父母就沒在身邊,由外公、外婆撫養,列中低收入戶,兄弟倆都想要工作賺錢,死者打工讀大學,弟弟白天打工,晚上讀夜校。台中市政府社會局將持續關懷協助弟弟,連結經濟扶助等資源,並追蹤弟弟的就學與就業情形。

    李生的長輩痛失孫子,悲痛外分,外公向李天生投訴指稱,外孫因家境關係,9月30日前往學校辦理休學,希望提早當兵,並於服役完後投入職場賺錢,不過,校方刁難要求繳交1/3學費,約18,000元,由於沒有錢繳納,無法辦理休學,心情沮喪,隔天清晨,家屬接獲警方通知,才發現外孫在小時侯成長的住處墜樓身亡,「死的十分冤枉,無法接受」。

    事後,學校於9月30日發公文給李生說明,李生於114年度第1學期因未辦理註冊手續,依該校學則第13條規定,應予退學,同時註明「若有經濟困難協助者,亦請洽請各系辦公室」。不過,外公指控,公文發文日期可以任意填寫,外孫死亡後,學校知道問題嚴重,才發文彌補掩飾,並強調經濟困難可以申請協助。

    霧峰北柳里長吳儒親感慨,指出死者倆兄弟小時侯就沒有父母在身邊,由爺爺與祖母照顧長大,爺爺過世後,兄弟倆輾轉到外公外婆家生活,房子是租的,外公外婆是中低收入戶,身體狀況也不好,兩個小朋友都很乖,都想要工作賺錢,哥哥打工讀大學,弟弟白天打工,晚上讀夜校。

    里長說,哥哥想要找正職工作都因沒當兵被拒絕,因而前往學校辦休學,想提早入伍當兵,由於拿不出三分之一約18,000元,無法辦理休學,中午返家和婆婆討論時悶悶不樂,下午外出後就沒有回家了,直到隔天清晨接獲警方通知前往死者復興路小時侯成長的住處認屍,她整天在場協助,除了震驚、無奈外,也很心疼。

    朝陽科技大學8點聲明稿

    一、 據了解,李姓同學於9/30到校辦理休學,當時承辦窗口並未察覺有任何異狀,李生也並未提出個人有經濟困難,因而錯失協助機會。事實上,只要學生提出需求,校方一定會協助解決。

    二、 針對無力繳交學雜費的學生,本校設有急難扶助金可以協助,另外,針對經濟不利學子,也能申請學雜費減免、學雜費分期,或是能透過助學貸款及請領學校的生活助學金等管道得到協助。

    三、 本校114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繳費截止日為9/8,開學日為9/15。針對未完成繳費的所有學生,校方也在9/17發書函請各系關心在校生未完成註冊狀況,註冊組並於9/24發簡訊提醒學生及家長,最遲應於9/26前完成註冊程序或到校辦理休退學手續。

    四、 在開學日前辦理休學,是不需要繳交任何費用的,但李姓同學於開學第三週9/30方到校辦理休學,已超過期限。開學後辦理休學之繳納金額,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規定辦理,並非校方額外收取(相關規定請參閱附件)。

    五、 9/30註冊組依程序簽核「未完成註冊程序應令退學學生名單」,但仍持續與出納組確認銷帳名單,10/2寄出掛號通知信,一切均依照休退學之正常程序辦理,並非針對特定學生。

    六、 由於學生家庭經濟狀況屬個資,依據教育部「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第6條第一款規定,申請減免學雜費之學生,應於就讀學校所定申請期限內(9/22),填具申請表及檢附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向就讀學校提出。據了解,李姓同學並未提出中低收入戶學雜費減免申請,因此學校系統上也未能顯示他的身分狀況。

    七、 從10/1李生輕生事件發生後,校方持續關心家屬並適時提供協助。10/7李生告別式,系主任、導師及生活導師亦前往致意,同時將李生榮譽畢業證書及學校慰問金交給家屬,表達校方的不捨與關心。

    八、 未來校方將加強單位間的橫向聯繫與資訊勾稽,並督促業務單位針對辦理休退學學生,主動詢問並關心,避免憾事發生。


    《太報》關心您,再給自己一次機會
    ‧安心專線:1925(24小時)
    ‧生命線:1995
    ‧張老師專線:1980
    即時中心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