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2日,南韓兒童內容公司Pinkfong的卡通人物戴口罩現身首爾廣場,口罩上面寫著「非常感謝」。美聯社資料照片
兒童界洗腦神曲〈Baby Shark〉以朗朗上口的旋律聞名全球,但曲紅是非多,一名美國作曲家指控南韓公司Pinkfong抄襲作品,南韓最高法院今日(8/14)駁回作曲家提出的3000萬韓元(約65萬台幣)賠償要求,結束長達6年的訴訟。
美國作曲家賴特(Jonathan Wright)於2011年錄製自己版本的〈Baby Shark〉,比Pinkfong的版本早4年問世,但這兩個版本都是根據一首在美國兒童夏令營中流行多年的傳統旋律改編而成。
南韓最高法院維持下級法院2021年和2023年的裁決,認為沒有充分理由認定Pinkfong侵犯賴特的版權。法院裁定,賴特的版本與原始旋律並無太大差異,不足以構成受版權保護的原創作品,而Pinkfong的歌曲與賴特的歌曲有明顯差異。
最高法院在聲明中表示,裁決重申現有民間曲調作為衍生作品的既定法律原則。「最高法院接受下級法院的裁定,即原告歌曲並未對與案件相關的民間曲調進行實質修改,因此,按照社會普遍標準,它不能被視為是一部獨立作品。」
藝名為Johnny Only的賴特於2019年告訴加拿大廣播公司(CBC),他最初認為,這首歌屬於公眾領域,Pinkfong可以直接使用它。但當他意識到韓國政黨曾在競選中使用〈Baby Shark〉,Pinkfong威脅要採取法律行動時,提起版權訴訟的想法在他心中萌生。
美聯社指出,Pinkfong版本的〈Baby Shark〉於2015年在影音平台YouTube發布後迅速風靡全球,原版〈Baby Shark Dance〉影片的觀看次數現已超過160億次,並在告示牌百大單曲榜 (Billboard Hot 100)上名列第32位。
事實上,早在Pinkfong之前,〈Baby Shark〉已在國際上出現許多改編版本,包括法國版的〈Bebe Requin〉和德國版的〈Kleiner Hai〉,後者於2007年在歐洲走紅,但均未達到Pinkfong改編作品那樣驚人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