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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支聯會「煽動顛覆」案 鄒幸彤、李卓人不認罪判刑7年以上

    2026-09-11 11:15 / 作者 國際中心
    2020年6月4日,香港支聯會高層何俊仁(左起)、李卓人、鄒幸彤在維園六四燭光晚會中高喊口號。美聯社
    已解散的香港民主派組織「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簡稱「支聯會」)及三名前高層上月遭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立,今天(9/11)在香港西九龍法院宣判刑期。其中前副主席鄒幸彤判刑7年3個月、前主席李卓人判刑7年、已認罪的前主席何俊仁判刑5年2個月,支聯會則判罰150萬港元(約605萬元台幣)。

    支聯會成立於1989年5月天安門學運期間,之後年年舉行燭光晚會悼念六四罹難者,但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數名高層人員於2021年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鄒幸彤(現年41歲)、李卓人(69歲)均不認罪,8月21日遭判罪名成立;何俊仁(74歲)於今年1月認罪。

    香港《明報》、《香港01》報導,本案被告控於2020年7月1日至翌年9月8日,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央政權機關。

    2026年9月11日,前香港支聯會高層何俊仁、李卓人、鄒幸彤判刑,香港西九龍法院外部署大批警力。美聯社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23條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情節嚴重者,處5年至10年的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香港國安法庭今天發布的判詞界定本案為「情節嚴重」,指被告在動盪不安的社會氛圍下,有預謀犯案,且被告相信其主張可能違反中國《憲法》和《國安法》,仍一意孤行。

    香港《法庭線》報導,截至今天,扣除三人因另案服刑的天數,李卓人、鄒幸彤至今天已分別遭羈押1442天和1418 天;曾獲准保釋約7個月的何俊仁已羈押1301天。若三人未獲獄中減刑,預計何俊仁將於2028年4月出獄,李卓人將於2029年9月出獄,鄒幸彤將於2030年1月出獄。

    2019年6月4日,香港支聯會在維園主辦六四燭光晚會。美聯社


    本案審判期間,檢方堅稱此案並非政治案件,重點在於「結束一黨專政」正是支聯會的五大綱領之一,形同呼籲他人以非法手段煽動推翻中共領導。

    李卓人在法庭上表示,這項訴求並非要終結中共的領導地位,而是要邁向民主、讓人民自己決定由誰領導,且共產黨不應「專政」,支聯會只是要求重回《憲法》規定的「權力歸於人民」政治制度。

    擁有香港大律師資格的鄒幸彤則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她表示,「結束一黨專政」是要終結權力不受制衡的狀態,支聯會對中共沒有敵意,也沒有拒絕和中央政府溝通。她批評此案將是非對錯的標準完全顛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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