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興達電廠驚傳氣爆,火光沖天、數公里可見,空拍畫面顯示2、3號機組焦黑鋼骨裸露,損失慘重。台電提供
高雄興達電廠去年9月9日晚間發生爆炸火警,台電調查確認,施工中的燃氣新2號機進行熱燃料試運轉時,天然氣管線法蘭未使用正確規格墊片,墊片受近300度高溫失效,造成天然氣洩漏起火。橋頭地檢署追查後,6日指揮調查局搜索工地並約談6人,3名泰籍配管人員涉準失火罪,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其餘3人請回。
事故發生後,台電成立專案小組調查,確認新2號機2-2號氣渦輪機天然氣加熱器下游管線設備,因法蘭未使用正確規格密封墊片,在首次熱燃料試運轉時受高溫影響失效,造成天然氣洩漏並引發火災,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
橋頭地檢署分案偵辦,由主任檢察官蘇恒毅、檢察官嚴維德及檢察官鍾葦怡、周子淳、陳韻庭共同偵辦。檢方查出,中鼎工程與美商奇異能源科技國際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共同承攬台電燃氣複循環發電機組及相關設施設備工程,其中相關發電設施由中鼎負責施工。
檢方進一步查出,相關配管作業及監督人員在安裝GT#2-2機組PCHE下端管線時,疑未依施工流程,在設備正式啟用前將臨時墊片更換為正式墊片,導致墊片受高溫失效,造成天然氣洩漏及火勢,管線、輔助設備及周邊部分建築、玻璃設施也受損。
檢方6日指揮搜索1處並查扣相關證物,約談6人到案後,認定其中2名泰國籍配管作業人員及1名泰國籍配管領班涉嫌刑法準失火罪,犯罪嫌疑重大,惟認無羈押必要,分別以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中鼎工程則表示,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已前往興達工地針對去年火災事故調查,公司配合提供工地紀錄協助釐清。
目前全案仍在偵查階段,相關人員刑事責任及工程施工、監督責任仍待檢方進一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