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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狼師傳訊討「獎勵」誘拍裸照 5度到家性侵女學生!和解120萬換緩刑

    2026-10-06 11:35 / 作者 施書瑜
    MeToo風波持續不斷。示意圖,非當事人
    高雄某國中蘇姓教師涉嫌利用師生關係,誘騙未滿16歲女學生拍攝裸照,並於數月間5度前往女學生住處性侵、猥褻。案發後女學生與家人提告,蘇男坦承犯行並以120萬元和解,高雄地院依相關罪名合併判刑2年,宣告緩刑5年。

    判決指出,蘇男2024年間在高雄某國中任教,與未成年女學生具有師生關係。同年4月間,他透過Instagram私訊女學生,以「補習班都有補習費,那我有什麼獎勵嗎」等語,誘使女學生拍攝裸露身體的影像傳給他觀看。

    蘇男之後進一步違反師生分際,2024年4月至9月間,先後5度前往女學生住處,對女學生為性侵及猥褻行為。案件後來由女學生及母親揭發並提告,檢警介入調查。

    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後,蘇男坦承犯行。法官審酌他過去沒有刑事前科,偵審期間坦承犯錯並表達悔意,且已與女學生及其父母達成120萬元調解;截至判決前也已依約給付66萬元,女學生及家屬同意給予自新機會。

    法院認為,蘇男身為教師,本應恪守師生分際,卻利用與女學生間的身分關係滿足個人慾望,所為應予非難。不過,法官也考量蘇男未將相關性影像散布或外流,並已與被害人及家屬和解、積極彌補損害,因此量處適當刑度。

    法院依引誘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以及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猥褻等罪,合併判處蘇男有期徒刑2年,宣告緩刑5年,期間須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並接受3場法治教育,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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