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師工會在今年6月曾反映相關事宜,勞動部將對此介入調查。廖瑞祥攝
針對機師工會前往陳情,並指控2大國航公司長期違法仲介、進用外籍機師,並要求勞動部應撤銷聘僱許可。勞動部今(8/2)做出回應,將請交通部就個案進行了解並查察是否違法指派事宜,也會就人力仲介業者和航空公司所涉及的違法情況進行調查,會持續關注本案,後續接獲具體違規事證將依法查處。
機師工會及與國際機場工會聯合會今日號召50多人赴勞動部前陳情。勞動部也隨即做出回應,首先,航空公司聘僱外籍機師從事飛航工作,依法應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且應對所聘僱人員善盡管理責任。對於指陳長榮航空未依標準流程解除外籍機師職務並向民航局謊報酒測紀錄部分,將請交通部就個案進行瞭解,並督促國籍航空公司加強對外籍機師的聘僱管理,以維飛航安全。
其次是航空公司如指派取得工作許可的外籍機師,駕駛有效檢定證明所載機型以外的飛機,已涉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3款規定,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勞動部將持續對航空公司進行宣導,並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配合辦理。
再來,有關人力仲介業者接受航空公司委託在台招募、仲介外籍機師,依法應取得勞動部許可,若未經許可即從事就業服務業務,涉及違反就服法第34條規定,最高得處150萬元罰鍰。
另外,航空公司聘僱國內外缺乏所需航空器機型的駕駛員時,若聘僱未取得該機型有效檢定證明的外國飛航駕駛員並經施予訓練,且未依規定優先訓練本國合格飛航駕駛員,涉違反「外國人僱用資格標準」規定,經查證屬實依就服法第57條第9款規定,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並廢止雇主聘僱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