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核二廠廠長曾文煌(中)、前修配組經理陳聰德(左)、課長朱景宏(右)涉嫌收賄遭訴。在押的曾文煌、陳聰德移審後遭續押禁見。資料照。呂志明攝
台電核二廠前廠長曾文煌等5名公務人員,涉嫌自2018年至2023年間,於5件採購案中收賄1000萬餘元,今(8/13)日被台北地檢署依貪污罪起訴,白手套廠商郝致衡一併被訴。北檢今天將在押的曾文煌、時任修配組經理陳聰德(後接任副廠長)移審台北地院,北院下午召開接押庭,法官訊後裁定2人羈押禁見3月。可抗告。
回顧此案,2018年間,廣承與威誠企業行實際負責人郝致衡為承攬核二廠工程,以從中獲利,在一次抽菸閒談過程,向時任副廠長曾文煌表示「我有賺錢都有你好處」為誘餌,進而順利承攬5件採購案件,涉弊的5案分別為「第二熱沉採購案」、「電動筏馬達」、「波紋管」、「主汽機及管筏備品」與「集塵濾袋」。
據了解,涉弊標案以「第二熱沉採購案」金額最高,預算近億元。郝致衡在順利取得這些標案後,朋分7572萬元利潤,因而陸續打著「感謝金」的旗號,一路行賄副廠長、課長、經理。
調查指出,郝男在2020年間陸續交付90萬元現金及匯款330萬元,總共行賄時任修配組課長朱景宏420萬元;除此之外,他在2020年間也用信封袋,分批交付250萬元給時任副廠長曾文煌;他另於2021年至2023年間,陸續拿120萬元現金給時任修配組經理陳聰德。
離譜的是,案件曝光後,已升任副廠長的陳聰德察覺曾文煌遭搜索,不但沒有自首犯罪,反而在去(2025)年間,火速將多年來得手的賄款藏匿在台北市東湖租用的迷你倉庫裡。但賊星該敗,專案小組最終仍追回贓款,共計查扣710萬餘元現金。
北檢今天將6人依收賄等罪嫌起訴,並將在押的曾文煌、陳聰德移審法院。承審法官黃文昭下午開庭後,裁定2人均羈押禁見3月。全案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