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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電爆舞弊!前核二廠長貪220萬「藏天花板」判7年 林口廠長不認罪判9年

    2026-07-20 09:46 / 作者 侯柏青
    時任核二廠副廠長曾文煌,任內收賄還記錄在廠商筆記本裡,日前二度被收押禁見。資料照。呂志明攝
    時任台電核二廠廠長曾文煌、林口電廠廠長朱允中,涉嫌利用採購案向廠商收賄,曾文煌將收取的220萬現金藏放在家裡天花板,朱允中則將80萬元賄款交由廠商代買股票,兩人和業者、廣承企業行負責人郝致衡被起訴貪污罪。一審台北地院判決出爐,曾文煌認罪輕判7年、褫奪公權4年;朱允中不認罪重判9年、褫奪公權4年;郝致衡判1年6月、褫奪公權2年,附條件緩刑4年,判決確定後1年內須支付公庫200萬元。可上訴。

    但曾文煌涉案不只於此,檢廉另從郝致衡的「死亡筆記本」,追出包括曾文煌在內的5名核二廠官員集體收賄舞弊近千萬,曾文煌、現任副廠長陳聰德、修配組課長朱景宏等3人今年6月間被聲押禁見獲准。時任修配組經理劉水苔、課長宋俞各交保50萬元、30萬元,郝致衡交保500萬元。全案仍在偵查中。

    時任台電林口電廠廠長朱允中涉期約收賄,遭重判9年。資料照。呂志明攝

    北院審理第一波起訴案時,曾文煌認罪,朱允中不認罪,郝致衡則全盤托出一切,全案於今天上午判決。

    北院合議庭認定,曾文煌成立2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分判5年、4年6月,各褫奪公權4年及3年,應合併執行7年、褫奪公權4年,自動繳交180萬元犯罪所得沒收;朱允中成立1個不違背職務期約賄賂罪,重判9年、褫奪公權5年;郝致衡成立1個不違背職務期約交付賄賂罪,判1年、褫奪公權2年,另犯1個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犯不違背職務期約交付賄賂罪,判8月、褫奪公權1年,應合併執行1年6月、褫奪公權2年,附條件緩刑4年,應於判決確定1年內支付公庫200萬。

    不過,曾文煌其餘被訴部分「免刑」,扣案40萬元沒收;朱允中、郝致衡其餘被訴部分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曾文煌、朱允中捲入貪污案,曾經一起遭羈押禁見。資料照。呂志明攝

    檢廉查出,曾文煌在2021年1月18日至2023年12月31日擔任台電核能發電處副處長,2024年1月1日起接手核二廠廠長,朱允中自2019年1月2日開始擔任林口電廠廠長。

    山瑞科學公司在2022年10月18日以1458萬4500元得標核二廠「減容中心焚化爐控制系統更新」採購案,2024年2月1日,曾文煌找山瑞負責人曹森智(緩起訴確定)到台北市大安區花酒葳餐酒館聚餐,以「驗收通過」為由索賄200萬;兩人6月前往Brass Hana日式涮涮鍋餐敘,討價還價後以160萬成交。曹森智開車前往曾文煌基隆住處送錢,曾文煌將錢塞進家裡的餐廳天花板夾層。

    2024年6月間,核二廠要替爐體主機的系統升級,對外招標「減容中心焚化爐SCADA主機一台」,曾文煌指定山瑞承接,還挑明告訴曹森智「這條我要20萬」,曹森智在同年通過驗收後,二度行賄曾文煌20萬,曾男同樣放在自家餐廳天花板夾層。

    曾文煌首波到案後遭收押禁見。資料照。呂志明攝

    檢廉另查出,曾文煌和業者郝致衡往來頻繁,郝致衡想拿下2024年4月核二廠公告的「自動化濕式噴砂除污設備」採購案,因而找曾文煌幫忙,郝拿下標案並履約後,於2025年3月、4月各拿20萬元交付曾文煌,他又藏回自家餐廳天花板上方夾層。

    郝致衡另和林口電廠廠長朱允中交好,拿到2019年6月5日公告招標的「飼煤機减速齒輪箱一批」採購案、2020年10月14日公告招標的「飼煤機配件一批」採購案後,依決標價格的5-10%不等金額行賄朱允中50萬、30萬。

    但朱允中為了避免行徑曝光,還與郝致衡約定,由郝致衡先將賄款留在自己的銀行帳戶內,幫他代買愛普、昇達科、闊康、凱美、元大金、聯合、威剛、新漢、崧騰、川寶、絃康及陽明等股票。台北地檢署分別將曾文煌、朱允中、郝致衡3人,依《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等罪名起訴。

    廣承企業負責人郝致衡。資料照。呂志明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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