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賦稅署今天宣布營業用下期使用牌照稅10月1日至31日開徵。吳馥馨攝
財政部賦稅署今(26)表示,今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將於今年10月1日至31日開徵,請納稅義務人於期限內繳納。
根據六都開徵稅額成長比較,全國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成長3.07%,成長金額約3,651萬元;六都中,桃園市成長率最高、達5.3%,台北市增加1,203萬元,為六都增加最多。
新北市稅捐稽徵處長張世玢表示,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成長,研判原因為疫後民眾出遊,增加租車需求,以後疫情期間網購增加,貨車需求因而成長。
賦稅署表示,自用車輛使用牌照稅於每年4月1日開徵,營業用車輛(可從行車執照分辨自用或營業用)則因營業人需求,於每年4月及10月分成上、下二期開徵。
今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繳款書,近日各地方稅稽徵機關將郵寄納稅義務人,未接獲繳款書或對稅額有疑問者,可向車籍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或其派駐監理機關服務櫃檯申請補發或查詢。
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下期開徵對象營業用小客車、營業用大客車、營業用貨車、營業用曳引車等四類。
為利稅款繳納,財政部提供多元化繳稅管道,納稅義務人可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https://net.tax.nat.gov.tw),利用工商/金融憑證或統一編號加車牌號碼,直接線上查繳稅款。
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以現金或票據繳納;稅額在新台幣3萬元以下者,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便利商店繳納;或透過自動櫃員機(ATM)、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電子支付帳戶等方式繳稅。
另外,還可使用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或透過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服務業者之APP進行繳稅。
各項繳稅作業細節可參閱繳款書上繳納說明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服務」項下「電子申報繳稅服務」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