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太報資料照
「家族辦公室顧問業務」走出亞資中心高雄專區!金管會今天(10/8)表示,經就試辦效益、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客訴情形與人才訓練規劃等面向評估後,決定將銀行辦理家族辦公室顧問業務的範圍,由高雄專區擴大至全台。業者若要在全台辦理,須獲准試辦家辦業務,且在高雄專區試辦滿1年以上。全台現有11家銀行符合申請資格,即日起可依自身資源規劃提出營業計畫書,由金管會審核是否通過,目前不設申請期限。
根據金管會發布的「銀行辦理家族辦公室顧問業務規範」,銀行若要申請辦理家族辦公室顧問業務,須符合三大規定。在申請資格方面,該銀行必須經金管會核准並已辦理高資產業務,且必須已在高雄專區經核准試辦相關業務達1年以上。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張嘉魁進一步說明,截至今年8月底,全台經核准試辦家族辦公室相關業務的銀行有17家,共承接239家客戶,受託的資產管理規模(AUM)達新台幣1,074億元。其中,在專區試辦滿1年以上的銀行有11家,即符合申請資格。
這11家業者包括第一銀、華南銀、上海商銀、北富銀、國泰世華銀、兆豐銀、元大銀、玉山銀、中信銀、瑞士銀行與合庫銀。張嘉魁表示,目前沒有特別確認這11家業者的申請意願,相信銀行會自行評估。
張嘉魁也強調,即使符合申請資格,仍需經過金管會審核。根據金管會規定,業者申請全台辦理家族辦公室業務時,應檢具營業計畫書說明在高雄專區的試辦成果、服務項目及內容、第三方機構合作模式,及客戶資格認定標準等事項;針對高雄以外的新增營業據點,業者也必須說明該據點已配置充足專業人才及資源。
針對家族辦公室顧問業務服務範圍,金管會表示有3大類,包括整合規劃銀行既有之投資、融資、信託及保險等金融服務;由銀行提供家族傳承所需諮詢、規劃或建議服務;以及透過與律師、會計師等第三方專業機構合作,提供跨領域之專業服務。服務內容將涵蓋家族辦公室設立及家族憲章制定、繼承及遺產、傳承制度、慈善事業、教育培訓及財富管理等相關諮詢服務,目的是協助高資產客戶及其家族成員進行財富傳承、企業永續發展及家族治理為目的。
在內控機制方面,金管會要求業者從銀行業務管理、與第三方機構合作及客戶權益保護三大面向,須建置內部控制及風險控管機制。銀行業務管理方面,明定銀行應防止利益衝突,不得因自身、關係企業或合作第三方機構之利益,影響專業判斷或不當誘導,以及落實資訊保密等事項。
金管會表示,與第三方機構合作時,銀行合作前應建立第三方機構資格審查機制並明確劃分雙方權責;合作期間應定期審視合作關係;合作終止時應建立相關處置機制。另合作模式涉及客戶轉介或客戶資料提供者,銀行應與第三方機構訂定合作契約,明確規範雙方就客戶資料使用及管理責任。
另外,銀行在進行客戶權益保護時,金管會明定銀行應向客戶充分揭露事項,包括客戶應負擔之費用、與第三方機構之合作關係及責任範疇。如收費涉及第三方機構之拆分或轉付者,亦應充分揭露。銀行在辦理該項業務時,也要確實建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控管機制,落實執行客戶盡職審查、交易監控及高風險客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