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通過證交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延長停徵債券及被動式債券ETF證交稅10年,並增納主動式債券ETF也適用。廖瑞祥攝
行政院會今(1)日通過《證券交易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延長停徵公司債、金融債券及被動式債券ETF的證交稅10年,至2036年12月31日止;並考量性質相近金融商品租稅待遇的公平性,本次也新增主動式債券ETF也適用免徵。考量到債券市場規模持續成長,以及適用範圍擴大,估計稅收利益將從目前每年約91億餘元擴大到157億餘元。
財政部說明,為活絡債券市場,公司債、金融債券是最早一波開始停徵證交稅者,2010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到期後再延長停徵10年至今年12月31日到期,並在上次延長時加入被動式債券ETF也適用。
相關減徵優惠將在今年底到期,經金管會評估,這項措施確有助資本市場活絡及發展,並考量到主動式債券ETF與被動式債券ETF商品性質相近,租稅待遇應一致,因而除了將原債券及被動式債券ETF免徵證交稅優惠措施再延10年到2036年12月31日止,並擴大適用範圍到主動式債券ETF。
根據稅式支出報告,自2017年至2025年的9年期間,雖然停徵債券及被動式債券ETF,但因促成債市活絡,進而增加營業稅、營所稅收共約800億元左右,約當每年稅收增加91億餘元。
隨著公司債發行規模增加,並擴大適用範圍到主動式債券ETF,估計每年稅收增加可擴大到157億餘元。
據統計,截至今年9月,國內發行的主動式債券ETF共 8檔,被動式債券ETF則有103檔。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李志忠表示,現行債券及被動式債券ETF停徵證交稅的租稅優惠將在今年底屆期,盼各界能支持修法,趕在今年底前通過,以利法制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