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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浮式風電開跑!經濟部示範草案出爐 明年中收件、下半年完成選商

    2026-09-08 12:17 / 作者 吳馥馨
    能源署副署長陳崇憲今天主持 經濟部浮動式離岸風電示範計畫(草案)說明會。吳馥馨攝
    經濟部能源署副署長陳崇憲今(8)日表示,預計今年底將公布浮式風電躉購費率草案,以利業者計算財務模型,今年底公布選商辦法,備標期半年,因此預計明年1月1日起開始收件到 6月30日止,9月30日前公布選商結果,明年底簽署行政契約,2032年底前完工併網。

    經濟部能源署今天舉行浮動式離岸風電示範計畫(草案)說明會,對外說明浮式風電示範計畫的選商辦法。陳崇憲表示,示範計畫的目的,不是為了增加200MW或600MW的裝置容量,而是希望透過示範獎勵計畫,找出符合台灣的法令規範、適合的技術能力,以及基礎建設,最後形成台灣浮式風電政策的完整劃。

    按能源署選商辦法,申請資格比照風電3-3期,凡是通過環境部簡易環評的備查案場都可參加,以2案為原則,每案設6至12座浮台(約100至200MW)。陳崇憲說明,為了找出最適合台灣地理位置、氣候條件的技術,得視情況增加1案;也就是浮式風電示範計畫最多為2+1案。

    評選項目包括技術能力(45分)、財務能力(40分)、永續協力(15分),履約能力審查分數達70分以上,分配由高分至低分依序核配,同分時,依序按技術能力、財務能力得分進行排序,若仍同分則抽籤決定。原則上要在2032年底前完工併聯,但若符合2032年底前完成全數浮台設置或半數併網者,得展延1年再完工併聯。

    現場與會業者紛紛關切浮式風電示範計畫的躉購費率。陳崇憲說明,預計在今年底將公布明年度再生能源躉購費率草案公布,並再召開費率聽證會後審定;屆時盼業者能就設置成本、運維成本等資訊予以說明,才會對躉購費率訂定有實質幫助。另外,浮式風電示範計畫只單純就躉購費率予以獎勵,不會另外再針對設備或設施給予一次性補助。

    陳崇憲也補充,盼業者不要只討論躉購費率,也能針對浮式風電所搭配的碼頭、海事工程技術等予以著墨。他表示,浮式風電與固定式風機的基礎建設與技術皆有所不同,針對港口方面,已與相關單位進行討論,期盼透過示範獎勵計畫找到最適台灣地理及氣候條件的最佳模式,以利未來大規模商業開發。

    另外,也有業者建議應以水深80米以上的海域進行開發。陳崇憲也表示,為了真正發揮示範效果,找出適合台灣地理及氣候條件的浮式風電開發技術,選商會將水深列為審查重點。

    不過,日前各大開發商紛紛表示,基於技術成熟性及成本考量,暫不考慮觸及浮式風電技術。媒體關切,能源署是否擔心沒有業者參與投標?陳崇憲說,目前至少已6個以上的風場已經通過環評的相關規劃,不會擔心沒有業者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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