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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家】張榮發基金會拚遺產!K董母子能否參戰激辯 法官不給拖冷撂「這句」

    2026-08-27 15:09 / 作者 侯柏青
    星宇航空董事長張國煒的遺產官司打10年還沒結。取自星宇航空臉書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的遺產官司白熱化!張榮發基金會認為張榮發生前已將財產全捐基金會,提告要求遺囑執行人先給付10億元。台北地院今(8/27)天上午第三度開庭,基金會委任律師之前悍拒二房么兒張國煒母子參戰,日前又遞狀強硬表態「排除張國煒」,法官大嘆「都處理不完…」。基金會頻設路障,張國煒母子的委任律師團也反對基金會聲請調閱他案卷宗,砲轟對方「延滯訴訟」。雙方唇槍舌戰,法官決定不拖了,全案改訂10/22上午再開庭,當天預計辯論終結。

    張榮發。資料照。翻攝張榮發基金會官網

    顧命大臣棄守,官司打10年

    張榮發有「世界貨櫃船王」美譽,生前與大房張林金枝育有三子一女,大房於2013年過世後,他另娶二房妻子李玉美,育有么兒張國煒。張榮發在2014年12月17日製作「密封遺囑」,指定張國煒單獨繼承存款、股票、不動產及接任總裁,還命4名顧命大臣柯麗卿、戴錦銓、劉孟芬、吳界源當遺產執行人。

    沒想到,張榮發2016年1月20日離世,張國煒就被逼離長榮,選擇另創星宇航空,大房、二房旋即爆發遺產爭訟。最高法院2024年8月判決遺囑有效,由張國煒獨得大部分遺產(其餘子女仍有特留分),不過遺囑執行人沒有動作,張國煒大反撲,提出更換遺囑執行人官司,李玉美則提出遺產分割,官司迄今沒消停。

    張國煒向法院聲請撤換遺囑執行人,全案仍在北院家事庭訴訟。資料照。廖瑞祥攝

    執行人討股利,基金會突參戰

    張國煒也加碼命柯麗卿等4名遺囑執行人催討歷年股利,4位老臣將161億股利匯入4人聯名開立的元大銀行帳戶,還在國稅局同意下,將戶名定為「張榮發遺囑執行人柯麗卿劉孟芬吳界源戴錦銓」,讓外界相當訝異。

    更妙的是,此事曝光後,張榮發基金會也出招,對4名遺囑執行人提起「死因贈與」訴訟,主張張榮發生前早已表明捐贈財產。

    北院今(2026)年今年5月以來兩度開庭,基金會、遺囑執行人和張國煒母子各自委任律師展開司法大戰。

    法律小辭典:死因贈與是什麼?

    死因贈與是一種以「贈與者死亡」為生效條件的贈與契約。

    根據《民法》第406條規定:「稱贈與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以自己之財產無償給與他方,他方允受之契約。」

    一般贈與契約只要贈與人表示要贈送特定財產給受贈人,受贈人也接受,雙方對於契約內容達成合意,就會發生財產轉移的效果;而死因贈與是在一般贈與契約的基礎上,加上「贈與人死亡」的生效條件,意即,雙方約定等到贈與人死亡的當下,才會發生財產移轉的效果。(記者白廷奕)


    張榮發基金會。取自臉書

    是否死前贈與?律師團大戰

    基金會主張,張榮發當年多次公開表示要把身家全捐,已成立「死因贈與」契約,基金會也認為,張國煒母子無權參與訴訟。但張國煒母子委任律師強調有權參與,還主張契約成立時間點(2012年2月17日)在製定遺囑之「前」,張榮發在2014年12月17日才訂立遺囑後,就算他之前曾表示要捐贈,但法律上仍應視回「撤回」,要求法院駁回基金會之訴。

    北院今天第三度開庭,基金會委任律師團仍堅持聲請調閱北院審理中的遺產分割訴訟、判決確定的遺囑案件的所有卷宗,希望確認張榮發的遺產範圍、遺囑執行人身分及張國煒母子是否有權拿遺囑來撤銷贈與契約。

    法官則強調,基金會方8/24突然遞書狀,表示希望法院駁回張國煒的訴訟參與,法官嘆氣說,「都處理不完…」基金會另加碼表示,除了聲請調閱卷宗以外,也要聲請調查老臣鍾德美在張榮發基金會擔任執行長的時間。

    張榮發基金會的遺產戰爭,連執行長鍾德美的任職時間都成為攻防焦點。資料照。李政龍攝

    基金會挨轟「延滯訴訟」

    張國煒的委任律師團火速回嗆3點,第一、聲請調查分割遺產訴訟卷證的主張已經超過請求範圍;第二、遺囑無效之訴已經認定張榮發指定遺囑時有完整遺囑能力且遺囑合法有效確定,基金會沒有證據,只是臆測張榮發沒有遺囑能力,顯然是「摸索證據」;第三、前審法院早已調查過張榮發生前的病歷,基金會想調取與待證事實「相反」的判決卷證,明顯是延滯訴訟。

    李玉美的委任律師則表示,如果懷疑遺囑形式,目前遺囑由四位遺囑執行人保管,可以請他們提出來或命他們製作遺產清冊就好,根本沒必要調查證據。

    張榮發遺囑執行人柯麗卿。資料照。廖瑞祥攝

    律師團頻出招,法官:不要做無意義的事

    法官沒多做表示,反問律師團,還有其他證據要調查嗎?死因贈與方面有證據要請求調查嗎?

    基金會委任律師說,由於「參加人」(指張國煒母子)爭執原告法定代理人(鍾德美)任職基金會執行長的時間,將再提出相關資料。

    法官訝異地說,「這部分有人爭執嗎?」沒想到,張國煒母子的律師團異口同聲表示要爭執,張國煒的委任律師強調,依基金會提出的證據,根本無法證明鍾德美的任職時間,由於這與案情有關,必須爭執。

    法官重嘆一口氣,不解地說,「兩造大律師在業界都資歷深厚….不要做無意義的事,而且這和本案的訴訟標的有關係嗎?」不過,雙方律師團均表明要爭執,法官同意加列為爭執事項。

    基金會委任律師團表示,除了已經提出的聲請書狀,其他的部分,要等法院調閱卷證後,閱卷以後決定是否聲請調查。四名遺囑執行人的委任律師表示,如果法院裁准調閱,由於遺囑效力會牽涉到遺囑執行人的當事人適格問題,必須等閱卷後再表示意見。

    法官要求律師團,必須在9/30前提出聲請調查書狀,若逾期就視為有延滯訴訟之虞不予審理。法官改定10/22上午9點半再開庭,當天預計辯論終結,讓這場遺產攔路大戰盡速在一審落幕。

    張榮發遺囑執行人戴錦銓。資料照。廖瑞祥攝

    張榮發遺囑執行人案吳界源。資料照。廖瑞祥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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