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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確保嬰幼兒安全 洗澡椅等37項嬰兒用品強制納檢

    2026-07-07 15:10 / 作者 吳馥馨
    經濟部增納37項嬰兒用品應施標準檢驗。 網路照片
    經濟部標準局今(7)日表示,為確保嬰幼兒相關商品安全,已陸續將「洗澡椅」等37項品目列為應施檢驗範圍,於進口或出廠前須符合檢驗規定,方能進入國內銷售。

    另外,對於市面上流通的商品,每年均訂有市場監督計畫,執行市場檢查及購樣檢測,以雙重把關機制,守護嬰幼兒安全。

    37項納檢嬰幼兒用品包括玩具、手推嬰幼兒車、嬰幼兒學步車、兒童用床邊護欄、兒童用高腳椅、兒童自行車、兒童雨衣、筆擦、滑溜板、輪式溜冰鞋、車用兒童保護裝置、毛毯、紡織品(毛巾、嬰兒服、嬰兒枕等)、供 24 個月以下或身高 86cm 以下之嬰幼兒穿著之服裝及服飾附屬品、固定式側面嬰兒床;

    下拉及移動式側面嬰兒床、嬰兒折疊床、嬰兒揹帶、嬰兒用浴盆、床邊嬰兒床、嬰兒用沐浴椅、嬰兒搖床、嬰兒搖籃、椅上架高座、可折疊式斜躺搖籃、不可折疊式斜躺搖籃、家用遊戲圍欄、折疊式遊戲圍欄、安全護欄、兒童椅及凳、手提嬰兒床及腳架、桌邊掛椅、塑膠地磚、拼接式軟質發泡地墊、家用換尿布台、嬰兒鞦韆、安撫奶嘴夾。

    標準局表示,考量嬰幼兒商品種類推陳出新,如嬰兒睡窩或哺乳枕等,將持續蒐集國際標準發展趨勢,依據商品特性及危害性進行風險評估,滾動檢討納入應施檢驗之必要性,以完備管理措施。

    因應消費型態改變以網路購物為主,已與國內主要網路平臺建立合作機制,事前要求揭露應施檢驗商品之商品檢驗標識號碼;事中運用爬網技術巡查平臺販售商品,並加強網路商品市場檢查及購樣檢測;事後對違規販售或屢次違規上架應施檢驗商品者依法裁處,以提升網路商品安全性。

    標準局呼籲,消費者於購買時,應選擇貼有商品檢標識及完整中文標示之商品,詳閱中文標示及警語,並依使用說明書正確使用,以確保嬰幼兒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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