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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貪理專」盜領VIP客戶鉅款入獄! 台新銀行求償二審加碼判賠2.2億元

    2024-12-03 18:49 / 作者 侯柏青
    高院民事庭。侯柏青攝
    有「最貪理專」封號的男子周勵宏,在台新銀行10多年來一路盜領VIP客戶存款共3.5億元,被判入獄執行11年10月。台新銀行賠償客戶損失後,轉而向周勵宏及共犯提告求償約3.2億元損失,一審判周勵宏等人賠台新銀2億元,二審判決今天出爐,加碼判周勵宏等人賠償台新銀2.2億元。可上訴。

    調查指出,周勵宏從2003年6月間進入台新銀工作,先後從分行業務、理專一路幹到客戶關係經理,專責幫頂級客戶提供理財服務,但他私下卻以「幫忙代操資產」為由盜領VIP客戶存款,10多年來訛詐約3.5億元,周勵宏爽住豪宅、開名車、上酒店等,迄今未全盤吐實金流。刑事部分,周勵宏被判入獄11年10月確定,目前已在監執行,其共犯、胞妹及黃姓友人則獲判緩刑。

    台新銀為此賠償客戶2億6283萬2542元及美金173萬元(合計約3.2億元),事後轉而向周勵宏、周勵宏胞妹及黃姓友人提告求償。一審判賠2億元,台新銀不服提出上訴。

    二審合議庭認為,在周勵宏犯案過程中,有些被害人帳戶提領的金額大額且密集,有些被害人則是到櫃檯親自辦理,銀行如果能審慎觀察,即時向本人確認款項的用途,有機會阻止損害擴大。合議庭認為,台新銀沒有確實執行內控制度,也應該負30%的過失責任。

    合議庭考量,由於一審部分金額漏算,今天改判周勵宏等人須賠償新台幣1億8398萬2779元及美金121萬1000元(以今日匯率計算約為台幣3942萬元),二審認定的賠償金額拉高為2億234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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