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顯智(左圖)控林志潔(右圖)學倫踩紅線,林志潔回嗆烏龍爆料。取自兩人臉書
民進黨新竹市立委參選人林志潔,昨被對手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爆料違反學術倫理。邱顯智今天(12/5)再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將正式提供相關資料,向陽明交大學倫辦公室檢舉,請陽明交大啟動審查。林志潔隨即回應,老師們和學生一起研究,協助學生撰寫文章發表,一起同為作者是常態。若協助學生發表是違反學術倫理,願受處分,如果不是,麻煩邱顯智退出政壇。
邱顯智表示,今日辦公室彙整吹哨者提供的相關資料,包含與張生碩論相似度達51%的〈內線交易「實際知悉」要件之舉證與心證門檻──從綠點案談起〉,還有黃生與林志潔共同撰寫、與其後黃生碩論相似度達83%的〈我國禁止行賄外國公務員法制之探討〉,以及數篇有類似情況的期刊論文。
邱顯智指出,林志潔掛第二作者,於2016年11月投稿至《交大法學評論》,2017年3月接受刊登的〈我國禁止行賄外國公務員法制之探討〉一文,竟然有高達83%的內容,直接複製貼上到2017年7月出版、由林志潔指導的黃姓學生的碩士論文,連論文標題、中英文摘要都完全一模一樣。昨日已經有中研院、台大、陽明交大多位法學者點出林志潔學倫爭議的嚴重性,但是林志潔卻閃躲問題。
林志潔回應說明,邱顯智提出黃生為第一作者她為第二作者的論文,說該論文與黃生的碩士論文高度相似,這真是廢話,該文是她協助黃生一起撰寫、修改投稿的,黃生以本文為基礎來撰寫碩士論文。因為依據交大科法所碩士畢業辦法,鼓勵學生先將論文部分內容投稿期刊或有審查制度的研討會,如果通過審查,可以用3萬字到5萬字的短論文畢業。
林志潔進一步解釋,黃生當然要先投稿期刊,拿到審查通過的證明,才能進行論文口試(後來黃生寫了7萬字)。她協助同學修改論文投稿,有實質撰寫,當然要列名作者,否則豈非代寫?老師們和學生一起研究,協助學生撰寫文章發表,一起同為作者是常態。如果協助學生發表這叫學術倫理違反,本人願受處分,如果不是,麻煩邱顯智退出政壇。
針對邱顯智檢舉,林志潔砲轟反擊,一個從來沒有申請過科技部計畫、未曾做過學術研究、不瞭解學校的畢業規則、也未曾投稿學報期刊、指導過學生之人,為了選舉操作,隨意誣指教授違反學術倫理,這樣的人有何資格從政?
林志潔也說,陽明交大作為頂尖大學,從應聘的教師資格審查、到助理教授升等副教授、副教授升等正教授,到院內推薦擔任特聘教授審查,每一關本校都有非常嚴格的辦法要求和審查程序。升等需要所教評會、院教評會和校教評會三級三審,還要加上7位外審委員同意為傑出或優良,才有機會升等。每一次教師升等審查的把關人數,都超過40位專家學者,從助理教授到正教授,她也花了10年的時間。
林志潔最後解釋,教授升等和學生碩士論文口試的密度和強度差異非常巨大,意圖將陽明交大的教授升等和過去政治人物碩士論文口試類比,是混淆視聽,也傷害了位於新竹的陽明交大的學術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