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副總統參選人趙少康昨(12/4)共同召開「回顧台灣首次思覺失調患者挾持公車事件」記者會。李佳穎攝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副總統參選人趙少康昨(12/4)共同召開「回顧台灣首次思覺失調患者挾持公車事件」記者會,揭露兩人於1998年的台灣第一起公車挾持事件初相識的過程,然而記者會中數次曝光精神病患者長相姓名,侯事後在臉書PO出影片又刪除,遭民進黨發言人卓冠廷怒批已明顯觸犯《精神衛生法》,呼籲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應裁罰,侯趙兩人也應出面道歉,而不要只是偷偷下架影片。
民進黨發言人卓冠廷及律師許渝澤今(12/5)舉行記者會質疑,侯友宜與趙少康昨天在記者會中「直接曝光精神病患者長相姓名,不知道自己違反精神衛生法嗎?新北市衛生局是不是該開罰了?」他談到,兩人共同召開的這場記者會,美其名「回顧台灣首次思覺失調患者挾持公車事件」,實則是為了替侯友宜和趙少康歌功頌德。
卓冠廷指出,趙少康在記者會中說了狹持公車的思覺失調症患者曾做過的職業,說患者「很可憐」、「活在恐怖當中」,這些都是我們社會一直想要避免的歧視,整場記者會讓他聽得滿頭大汗,因為侯趙兩位一直在踩歧視精神病患者的紅線。沒想到,當天下午4時50分,侯友宜的臉書竟放上了一整段當年的新聞影片,其中曝光當年患者的長相2次,旁白曝光名字3次,簡直讓人匪夷所思。
卓冠廷感嘆:「再冷也不能拿別人的血來暖自己」這是《甄嬛傳》中的名句,直言侯友宜跟趙少康身為2024的總統候選人,不僅沒有意識到重提25年前刑事案件,又將對思覺失調症患者們造成傷害,透過記者會報導和臉書的渲染,「侯友宜你的臉書影片,更將獲判無罪多年的患者長相跟名字揭露」。
卓冠廷指出,《精神衛生法》在1990年就頒布,為了保護患者,2007年7月第二次修訂,其中第23條規定「傳播媒體之報導,不得使用與精神疾病有關之歧視性稱呼或描述。」現行版本中,第37至39 條都為了保護病患減少媒體報導造成的歧視,做了更詳細的規範。
除此之外,多家新聞媒體的新聞倫理規範中,更將報導精神病患、身心障礙者新聞做了特別約束,「不得出現足以辨識被害人身份的資訊和圖片」、「避免對身心障礙者污名化以及突顯負面刻板印象。」因此,他鄭重呼籲侯趙兩人不能僅是偷偷下架影片,應該要公開向社會及當年患者及家人道歉,並請團隊好好詳讀《精神衛生法》、了解媒體的新聞倫理規範,切勿再犯侵害精神疾病患者人權的行為。
對於侯趙在記者會、臉書揭露精神患者姓名長相的行為,律師許渝澤補充,依據《精神衛生法》第37條及第39條規定,任何對精神障礙者歧視以及不公對待的行為,都是嚴格禁止的,兩人行爲絕對違反了《精神衛生法》的規定,依照同法第82條第2款規定,主管機關也得對其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