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條例修法草案初審通過,但關鍵第5條的稅率該怎麼訂,全案保留送朝野協商。廖瑞祥攝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16)日初審《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有立委主張院版稅率最高只4.8%,修法後每戶只多繳4000多元,對囤房者來說根本不痛不癢,房屋稅率最高應訂在10%;也有立委主張實際單一自住根本不用課房屋稅,意思意思徵個0.6%就夠了。最終雖然順利初審通過,但關鍵第5條的稅率該怎麼訂,全案保留送朝野協商。
按院版草案,之後「住家用房屋」將由縣市規戶改為「全國總歸戶」,各縣市地方政府要自訂差別稅率。至於「住家用房屋」房屋稅該訂多少?按照院版草案,供自住、公益出租的房屋稅率為1.2%;但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僅持有一戶且在一定金額以下者,降為1%。
出租且申報租賃所得達一定金額者、繼承之共有房屋為1.5%至2.4%。起造人持有的住家用房屋,2年內則為2%至3.6%。其他住家用房屋則提高為2%至4.8%。
賴士葆主張以房屋市值課稅 10戶以上稅率8%起但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表示,過去財政部對開徵囤房稅的態度不積極,直到有選舉壓力後才處理,但法令也只處理4戶以上,還有許多名下擁房7戶、8戶、10戶,甚至100戶的都沒處理,這是為德不卒。
因此他主張1戶以下的房屋稅率應降至比政院版更低的0.8%,而10戶以上稅率至少8%以上。此外,更進一步主張稅基不該是房屋公告現值,因為大多只有市價4成,而要直接以市價來開徵。
民眾黨主張單一自住稅率降至0.6%民眾黨立委張其祿也認為,院版草案最高稅率只有4.8%,對囤房4戶以上大戶真的影響不大,平均1戶只加稅4,000多元而已。但總是希望政策能夠進步一些。
事實上,全國囤房10戶以上的大戶也就幾千戶而已,想著藉由房屋稅改革來打擊炒房,恐怕不如想像中有效,因為這是稅基問題,現在只能無奈地先在稅率上求進步。也由於不是按市價課徵,影響也沒那麼可怕,就是象徵性意義。他也惋惜修法後執行的行政成本也滿高的,但最終只得到杯水車薪的效果,政策應該再更進步。
至於自住稅率,民眾黨主張可以降至0.6%,也比院版更低。張其祿說明,因為真的自住,不需要課什麼稅;但第2戶以上就不可能是自住了,房屋稅率最高應訂在10%,而不是院版的4.8%。
時力反對交由地方政府自訂差別稅率由於房屋稅為地方稅,院版草案雖要求地方政府必須訂差別稅率,但稅率與級距仍交由各地方政府自訂。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表示,時力黨團主張房屋稅率應直接由中央明訂明確入法,而不是一句交由地方自治就搪塞過去,所謂地方自治只有房屋稅收歸地方使用,而不是責任都丟給地方政府。
財政部回應稅基改革議題對於在野黨立委紛紛指出,房屋稅改革不能只囿於「稅率」,更應著眼於「稅基」一事。財政部政務次長李慶華表示,針對部分地方政府房屋評定現值過低的問題,財政部已努力說服地方政府改革,並列為稅捐稽徵考核依據,近來各地方政府也都普遍調升房屋評定現值。
李慶華更以自民國73年後都沒調整的彰化、金門兩縣為例,如今都已合理調整,因多年未調,平均調幅皆逾50%以上。有鑑於稅基會逐漸上調,若稅率再訂死恐失去彈性。
李慶華也說,開徵房屋稅的用意,是地方政府投入公共建設,進而房屋持有人要合理分攤稅負。若真的將房屋稅率訂在10%,恐怕也會讓民眾解讀為,相當於十年後房屋就形同被政府徵收了的感覺,這也是財政部為何將房屋稅率最高訂在4.8%的考量。
囤房成本上升有感最高增78%、2萬元 針對立委質疑新法上路囤房成本只增加數千元,根本不痛不癢一事。賦稅署長宋秀玲解釋,那是以總稅收增加除總戶數的全國平均數來看;以一般投資客最愛投資的新屋來看,稅負增加達78%,約2萬多元,稅負增加是顯著的,尤其投資客愛用槓桿操作,不會無感的。
據財政部試算,若房屋住在六都地區,採新標準單價來計,每戶稅額將從3.4萬元增至6.04萬元,平均每戶增加2.64萬元,增幅約78%。
若是非六都地區也採新標準單位來計,平均每戶房屋稅額也會從1.23萬元增至2.41萬元,增幅約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