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外觀。陳品佑攝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雖有提高遴選門檻,但外界質疑未修正累犯規定,且未將單純施用、持有毒品者排除。對此,法務部表示,現行僅開放前案為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輕罪的累犯,且須符合其他要件才可能獲選;至於單純施用、持有毒品者,雖可參與遴選進入外役監,但會採取全面驗尿,以加強管控、防止再犯。
法務部表示,現行外役監條例原則上已排除累犯,僅開放前案均為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輕罪的累犯,且仍須符合其他遴選要件,包括新修正的「累犯須服滿逾二分之一刑期」等,才有獲選的可能性。
這次修法也把涉入製造、運輸、販賣、轉讓等毒品犯罪者,排除於遴選範圍外,不過,法務部說,考量到現行毒品刑事政策已轉趨以治療代替處罰,因此,對於單純持有、施用的毒品者,仍可參與遴選至開放式機構接受戒癮治療,以利復歸社會。
法務部強調,對於單純施用、持有毒品者進入外役監後,將以全面驗尿等具體措施,加強管控,防止再犯。
另外,法務部說,役監縮刑制度將併同「行刑累進處遇條例」全盤檢討修正,以符制度之一貫性及完整性。而外役監遴選會議過程除維持現有書面會議紀錄外,也將錄音錄影,並於「外役監受刑人遴選實施辦法」訂立相關保管及調閱規範,以強化遴選程序之監督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