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團召開「平均地權子法破綻百出 居住正義欠落實」記者會,左起為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副總召賴香伶、幹事長張其祿、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翻攝自民眾之聲YouTube
內政部為加重打炒房力道,日前預告「平均地權條例」子法,引起外界質疑「檢舉獎金制度」的設置及後續帶來的遏阻效果。民眾黨團今天(4/27)召開記者會,批子法雖有實名檢舉,但現行吹哨者保護機制不完全,恐怕變相降低檢舉意願,呼籲政府完備相關法規、落實溯及既往,並努力興建設宅。
內政部25日預告備受關注的「平均地權條例」新訂配套子法草案,政策重點包括私法人買受住宅房屋許可辦法、私法人買受住宅免經許可情形、預售屋及新建成屋契約讓與或轉售審核辦法、預售屋得讓與或轉售情形、檢舉獎金制度等,其中私法人買受有9種情況可免經許可,而限制預售屋、新建成屋換約轉售若發生6項重大事故才得申請換約。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副總召賴香伶、幹事長張其祿、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 彭揚凱今天上午在立法院召開「平均地權子法破綻百出 居住正義欠落實」記者會,指出「平均地權條例」配套子法草案,其中涵蓋「實名制檢舉」和「不溯及既往」兩大爭議,在吹哨者保護機制不完全下,變相降低檢舉意願,恐讓炒房客獲得更充裕的逃亡時間,讓該法精神大打折扣。
張其祿表示,內政部預告平均地權條例子法最大破口就是預售屋換約「不溯及既往」,等於給炒房者開後門,打臉行政院2022年4月預售屋換約修法說明第5點「本條本次修正施行前,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之買受人已讓與或轉售與第三人並完成換約者,不適用本條規定。惟其於本次修正施行後始讓與契約、轉售及刊登廣告者,即有本條適用,併予敘明。」
張其祿提到,另一方面,雖有明定檢舉獎金制度的獎金比率為實收罰緩30%,要求檢舉人負個人資料和相關義務,但給檢舉人保護不足,僅明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於檢舉人之身分相關資料應予保密」等宣示性條文,恐怕會使吹哨者擔心身分曝光,進而導致檢舉意願低落,「名為鼓勵,實則限制」。
張其祿指出,因此政府應完備吹哨揭弊者保護制度,內政部也應加強預售屋聯合稽查量能,主動揪出炒房投機者,強化對民眾檢舉的核實能力與公信力,才能落實平均地權條例修法的核心旨意。
賴香伶表示,過去一年景氣放緩、股市震盪、央行升息,台灣房地產銷售量連帶跟著萎縮,房價可能在今年進入冷卻期,卻仍無法解決多數青年「買不起、租不起」的核心問題。除了應限制私法人投機炒作,政府、公法人也必須結合社宅政策,呼籲檢討現行公有土地標售模式,以閒置公有土地優先建設社宅。
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說,「平均地權條例」規範私法人購買住宅的初衷在於讓住宅回歸「居住使用」而非「投資轉賣」,都更免許當中「迅行劃定更新地區」、「都更範圍達公展階段」、「買受計畫範圍內住宅」等部分規定都有待釐清。
民眾黨團呼籲,完備吹哨者及揭弊者法規,內政部應加強預售屋聯合稽查,主動揪出炒房投機客,同時仍要努力興建社宅,別再放任房價飄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