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主委陳耀祥今至立院報告及備詢。立委陳椒華針對NCC欲強行闖關鏡電視案進行詢問。截自YouTube國會頻道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4/10)邀請NCC主委陳耀祥、數位部部長唐鳳至委員會進行「新型態詐騙猖獗之檢討與防治規劃」報告。會中仍有立委針對媒體報導「NCC準備偷渡《鏡電視》一案」詢問。陳耀祥表示,「此案依法執行、依法審查。對於動用各種刑事手段、媒體操作,意圖去影響或干預NCC個案審查與業務推動,則深表遺憾、無法接受。」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質詢時指出,她最近接獲NCC內部投訴,指主委陳耀祥將在4、5月強行闖關鏡電視一案,是否真有此事?
對此,陳耀祥表示,鏡電視有好幾案正在NCC審查中,包括負責人變更案、有線電視上下架案以及附款追蹤等,都在持續進行中。根據NCC職權與立法院決議去調查相關問題。陳耀祥強調,要等到調查資料完成後,再決定此案是否排入NCC委員會審查,因此,沒有所謂強行闖關問題。「依照行政程序就是如此處理。如果不這樣處理,就是我違反NCC主委的職權。」目前調查的程序已告一段落,正在進行資料分析整理的階段。
陳耀祥受訪時也強調3個重點。首先,NCC所有業務都由業管單位處理,其次,所有議程都需經過委員會討論,也會事先公布議程。第三,鏡電視負責人變更和上下架申請案都有處理期限,對於委員會決議皆尊重且依決議執行。
另針對是否有高層施壓,要求陳耀祥在任期結束前須做出成績一事。陳耀祥則表示,「目前還沒有這個問題,自己任期是到明年7月1日,還有一年多;沒有所謂任期結束前須做出成績的問題。反而是要依法執行、依法審查。不管通過與否,都必須做出決定。」
由於陳耀祥目前已被列為台北地檢署列為鏡電視案的被告,之後是否迴避鏡電視審查一案?對此,陳耀祥強調,「對於動用各種刑事手段、媒體操作,意圖去影響或干預NCC個案審查與業務推動,深表遺憾、無法接受。」他不會也不需要迴避鏡電視的案子,因為這不只是權力的問題,是義務與責任問題;也沒有面臨高層施壓。
NCC也於昨夜發出嚴正澄清稿,指該會為合議制之獨立監理機關,依法審查相關案件,對個案審理皆須經委員會議全盤考量充分討論後,依法作成最終之決議,絕無可能「偷偷強行闖關」任何個案,期請各界勿再任意扭曲或延伸。
NCC說明,該會作為獨立監理機關,依法審理鏡電視新聞台相關案件,如於程序中發現有不法情事,定依法究辦,日前便已主動將案關資料提供予士林地檢署併案偵辦;涉司法部分,地檢署亦已向NCC調取相關卷證,後續如地檢署有其他調查需求,該會全力配合。
NCC補充,鏡電視負責人變更、公司章程變更、上架有線電視案,及媒體所提及「人頭股東代持股份」是否違反相關附款等案件,該會已本於職權並依照立院決議洽他機關協助進行相關調查,去函法務部、金管會、經濟部投審會、陸委會等部會,該會依法所查察之相關事證將一併提委員會議審酌及討論,亦持續追蹤該公司是否落實所設附款,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定依法處置。
NCC重申,該會為委員會制、各委員獨立行使職權,內部並訂有相關迴避規定,對所受理案件,斷無所謂強力闖關之可能,並對於外界意圖透過新聞媒體,干預該會審查個案深表遺憾。NCC強調,將持續堅守獨立機關客觀、中立、專業之立場,公正處理各項案件,呼籲各界勿刻意抹黑、扭曲,並尊重該會獨立行使職權之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