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外觀。廖瑞祥攝
澳門前立法會議員區錦新於今天(11/06)被澳門初級法院以涉犯國安罪名判處有期徒刑12年半,大陸委員會今天對此表示高度遺憾。陸委會指出,區錦新案為澳門首宗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但審理過程欠缺公開透明,當事人無法自行選任辯護律師,相關作法已嚴重影響司法人權及程序正義。陸委會呼籲澳門政府,應落實澳門基本法相關規定,維護司法程序正義,保障人民基本權利。
針對多年來在澳門持續爭取民主自由的澳門前立法會議員區錦新,遭到澳門當局當局以「顛覆國家政權」等罪名重判一事,陸委會今天(11/6)發布新聞稿表示高度遺憾。
陸委會指出,區錦新案為澳門首宗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國際社會高度關注。區案審理過程欠缺公開透明,當事人無法自行選任辯護律師,相關作法已嚴重影響司法人權及程序正義,並加深外界對於澳門司法獨立及法治環境的疑慮,憂心此案將進一步壓縮澳門民眾的政治權利、言論自由及基本人權。
陸委會呼籲澳門政府,應落實澳門基本法相關規定,維護司法程序正義,保障人民基本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