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柯建銘去年指控立委羅智強打「無聲電話」干擾他會議中發言,挨告遭求償100萬,高院判免賠確定。資料照。李政龍攝
民進黨立委柯建銘去(2025)年指控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在黨團協商時「偷打電話」打斷他發言;羅智強否認後,柯建銘又接受媒體採訪嗆他「是男人就認」。羅智強不滿被汙衊,提告求償100萬元,一審判他敗訴。高等法院審理後仍認為,柯建銘的指控受立委言論免責權的保障,且屬於對可受公評之事所作的合理評論,今(10/7)日仍判柯建銘免賠。全案確定。
全案源於去年5/15,柯建銘參與黨團協商時發言到一半,手機突然響起,他接完電話想繼續發言,但朝野立委對他的發言時間過長發生爭執。後來羅智強發言時酸柯建銘,柯馬上開轟羅「偷打電話」打斷他發言,批評羅玩「小手段」,羅智強則反駁,稱可提供通聯紀錄自清。事後,柯建銘提到此事,又說「我就知道是羅智強打的,難道要再去調通聯記錄嗎?是男人就認。」
羅智強提告主張,柯建銘從前年7月起就陸續收到騷擾電話,已經提告,而檢察官查出是一名陳姓男子狂打百餘通電話給他,且陳男5/15下午同一時間也曾播過1通,檢方於去年底起訴。羅智強認為,柯建銘誣賴他打騷擾電話,即便他當下已否認仍遭造謠攻擊,而柯建銘在他解釋後又繼續誤導大眾,已嚴重侵害他的名譽權,應賠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
一審台北地院認為,柯建銘在黨團協商時的陳述,主要是為了維護自己的發言權,沒超過立委職權範疇,應受立委言論免責權的保障,至於他事後接受媒體採訪,也同受保障。法官認為,在野黨立委當天對柯建銘發言時間過長有所不滿,而柯接電話時,羅智強剛好用完手機並放在桌上,事後他又提及手機話題,因此,柯建銘有相當依據認為是羅智強打的電話,判柯免賠。
柯建銘開轟羅智強,更嗆他「是男人就認」。資料照。廖瑞祥攝
羅智強不服提起上訴。高院審理後仍認為,柯建銘的發言受立委言論免責權的保障,不須承擔刑事責任。合議庭指出,柯建銘當天的發言主要在維護自己的發言權並反駁羅智強,沒有蓄意肢體動作,沒超過行使立委職權的範圍;之後他接受媒體聯訪時重申立場,不是他主動召開記者會或發布新聞,內容也沒有逾越當天發言的範圍。
合議庭認為,根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35號解釋,立委言論免責權的保障範圍應作最大程度的界定,因此,柯建銘接受採訪,屬於其立委職權直接相關的附隨行為,也同樣受到保障。
合議庭也指出,羅智強身為立委,當天黨團協商又是在討論司法人事同意權及立院延會等重大公共議題,其會議經過及立委們的往來互動及討論內容,都具有高度公益性,屬於可受公評之事。
合議庭認為,透過立院會議錄影畫面可知,柯建銘去年5/8黨團協商發言時,手機也曾經響起,而羅智強當時正低頭在桌子下用手機,因此,柯建銘基於親見親聞、過往經歷及黨團協商當天現場狀況,認為是羅智強打電話干擾他發言,進而發表相關言論,也屬於對可受公評之事發表的合理評論,並不違法,仍判柯建銘免賠。
高院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賴惠慈、陪席法官賴秀蘭、受命法官林伊倫。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