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毒駕零容忍!立院三讀《道交條例》 初犯累犯都加重罰、拒測吊銷駕照

    2026-07-28 10:17 / 作者 政治中心
    立院三讀《道交條例》修正案,加重毒駕罰則。資料照片,讀者提供
    防制毒駕刻不容緩!立法院今(7/28)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增訂毒駕或拒絕毒測者一律吊銷駕照,且不論車輛屬何人所有都將沒入;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終身不得考照。

    根據三讀條文,調升毒駕罰鍰,首次毒駕機車罰鍰12萬元、汽車15萬元;二次毒駕罰鍰將以前次罰鍰金額再加罰9萬元;三次以上則每次再增加9萬元,罰鍰無上限,並均應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

    同時,毒駕拒測罰鍰也提高,三讀條文明定,首次拒測將開罰27萬元、第2次則為45萬元,第3次以上按前次金額加罰18萬元,累加無上限,藉此提高累犯成本。毒駕或拒檢者,沒入該車輛,汽機車所有人與駕駛人非屬同一人時,也適用沒入車輛規定。

    為強化同車乘客勸阻毒駕的社會責任,三讀條文中增訂,毒駕者車上若有年滿18歲的同車乘客,將處6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另外,從源頭管理、加強防制,遏止毒駕行為,三讀條文增訂,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相似管制藥品者,經警察機關確認後,吊銷其駕駛執照。
    政治中心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