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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安法》修法加強管理 綠委揪產官學提4大建議:24小時通報、建立應變機制

    2026-07-23 20:03 / 作者 張綵茜
    民進黨立委張雅琳、王正旭邀集產官學及家長團體召開食安座談。張雅琳立委辦公室提供
    中聯油脂致癌油事件延燒,行政院會今(7/23)拍板通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民進黨立委張雅琳、王正旭下午邀集食品產業、學者專家、家長、學生及主管機關座談,會後凝聚四項共識,包括建立24小時異常通報制度、提高高風險食品業者自主檢驗責任、強化校園食材追溯及資訊公開機制,以及建立油品供應協調與應變機制。

    張雅琳表示,行政院今天已通過《食安法》修正草案,納入24小時異常通報機制,但檢驗機構通報責任、複驗機制、產品下架及恢復上架標準、中央與地方分工,以及消費者與下游廠商的追溯及資訊公開等制度面問題,仍有待進一步討論與完善。

    台大食品安全與健康研究所吳熴裕教授認為,食品檢驗制度應明確規範初驗、複驗程序及時限,並盤點合格實驗室量能,避免檢驗延宕;預防性下架也應有法律依據及風險評估,明訂適用條件、恢復上架標準及補償機制。他也建議,政府明確定義高風險食品,整合食品安全監測及自主檢驗制度,要求業者依風險訂定檢驗項目與頻率,避免流於形式。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召集人謝國清則提到,目前各縣市校園食安公告內容不一,家長仍難判斷孩子是否受影響及後續應如何因應。他建議教育部,建立全國一致的公告格式,清楚揭露健康風險、使用期間、下架進度及後續處置,而非僅公布供應名單。

    民進黨立委張雅琳(右)、王正旭(左)。張雅琳立委辦公室提供


    中華民國餐盒同業公會理事長陳明信指出,業者過去使用符合教育部TQP認證的油品,如今因油品出問題須另尋供應商。由於校園午餐每日用油需求龐大,部分大型供應商已無法供貨,他呼籲政府儘速協調油品供應,避免開學後影響校園午餐供餐。

    衛福部次長林靜儀表示,《食安法》修法包括提高高風險食品業者自主檢驗頻率、建立特定食品業者自設實驗室認證制度、強化實驗室管理及異常通報義務,以及增訂第三方驗證機構抽樣與通報機制。未來檢驗機構發現異常須於24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及業者,由主管機關負責複驗、風險判讀及後續處置;修法也將採風險分級管理,強化高風險食品業者監測與查核。

    教育部國教署則說明,事件發生後已透過校園食材登錄平台通知地方政府及學校下架相關產品,未來將研議導入QR Code、統一條碼等機制,強化食材來源、批號及流向追溯。

    會議最後達成四項共識,包括提高大型上游業者自主檢驗責任、落實24小時異常通報並明確實驗室責任、改善食安資訊公開與風險溝通,以及由政府協助合法業者取得安全油品,穩定市場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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