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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繳不出1萬募款責任額 民眾黨2鄉鎮市民代表恐撤銷提名

    2026-07-23 18:58 / 作者 陳祖傑
    民眾黨目前在全台有15名鄉鎮市民代表。民眾黨提供。
    民眾黨目前在全台有15名鄉鎮市民代表,但據了解,中評會今(7/23)天召開會議,其中針對新竹縣竹東鎮第四選區鎮民代表吳俊民、彰化縣福興鄉第三選區鄉民代表黃怡雯未繳納1萬元募款責任額,會中決定2人明天下午5時前若未完成繳納,將祭出停權處分。由於吳俊民、黃怡雯已獲得提名爭取連任,兩人有可能因此失去提名,但有地方人士抱不平,認為黨中央平常給予支援寥寥可數,「卻只會伸手要錢。」

    根據民眾黨「財務管理條例」規定,黨職、公職人員都必須承擔一定募款責任額金額,例如黨主席一年150萬、票選及當然中央委員一年50萬、不分區立法委員一年120萬、直轄市長一年150萬、鄉鎮市民代表1萬等。另外也規定,「逾期未繳清年度募款責任額者,自截止日次日起逕行暫停其黨內之一切權利。」

    不過據了解,中評會今天召開會議,針對吳俊民、黃怡雯至尚未繳納1萬元募款責任額,內部拍板決定2人明天下午5時前若未完成繳納,將祭出停權處分。知情人士表示,募款責任額其實可以分期付款、減輕負擔,但吳、黃兩人連一期都沒有繳,「實在很難說得過去。」

    該人士認為,這也顯示黨內提名沒有做好管控,等於把問題丟給中評會,如果兩人真的未繳,最快在8月會議上就會祭出停權處分。不過對於地方公職未繳募款責任額,有地方人士抱不平,指出平常中央就鮮有給地方資源,「選舉時想拿件背心都要錢」,難怪讓人心灰意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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