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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文哲被爆赴新光醫院「電人」 律師:違《醫療法》最重可判3年

    2026-04-24 16:19 / 作者 林佳鋒
    柯文哲坦承確實深夜到新光醫院關切部屬家人病情,但強調自己沒有施壓。資料照,陳祖傑攝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爆料,前往新光醫院幫部屬的家人了解病情,除了進入院內值班室,還疑似對值班醫護施壓;柯文哲今(4/24)證實確實在22日晚上到新光醫院,但強調沒有施壓。律師陳君瑋翻出法條直言,依照《醫療法》規定,施壓醫療人員,最重可以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

    近日有一名新光醫院的醫護人員在Threads上以「醫療現況的亂象」為題發文,表示「家屬永遠覺得醫療端做的不夠積極,緊急時刻還會被嫌動作太粗魯,家屬是前市長的員工 就把前市長請來電人?晚上10點要求要病解?晚上只會有值班醫師,白班主護也早就下班了。虧前市長還曾經是醫療人員,而且這裡也不是台大餒,甚至要求夜班主護跟他說明白天發生了什麼事到底憑什麼?真的是可憐值班醫師跟當班主護了。」從原PO附上的照片,可看出是柯文哲的背影。

    對此,柯文哲坦承,因為中央黨部一名員工的媽媽開刀,手術後第二天打止痛藥後,出現低血氧症、心律不整,因為他是醫療專家,該員工希望找個很厲害的醫生去幫忙看一下,但他白天行程很多,所以晚上10點才到醫院,「當然只能問問說,到底白天發生什麼事。」並強調自己沒有施壓,只是找主護護士詢問病情。

    律師陳君瑋則指出,不管是不是醫療專家,若非本案醫師,施壓就是違法行為,依據《醫療法》,對醫療人員施加強暴、脅迫、恐嚇等,輕則罰鍰3至5萬元,若影響原本的醫療行為,重則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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