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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浣熊、河口鱷都不行!5月起禁養這些危險動物 違者最高罰25萬

    2026-03-10 21:00 / 作者 陳怡穎
    農業部公告,禁止家庭飼養浣熊等641種動物。示意圖,取自Unsplash圖庫
    農業部今(3/10)日公告修正「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相關規定,明定自今年5月1日起,民眾不得飼養包括 浣熊、河口鱷 以及蝮蛇科、蝙蝠蛇科等共641種具高度危險性的動物。若違反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25萬元罰鍰,並沒入相關動物。

    農業部說明,此次納入禁止飼養的動物共計641種,其中640種自2022年起即已列為禁止輸入物種。由於這類動物多具有劇毒性,且國內缺乏相應血清,或本身具高度攻擊性,例如此次新增列管的河口鱷,一旦遭棄養或不慎逃逸,可能對民眾安全與自然環境造成嚴重威脅。因此,在完成相關溝通及預告程序後,政府決定將管理範圍由原本的「禁止輸入」,進一步擴大至「禁止一般家庭飼養」。

    針對新制上路前已飼養相關動物的民眾,農業部表示已規劃配套措施。凡在公告生效前飼養上述物種者,仍可繼續飼養,但必須在新制實施後一年內,透過農業部「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禁養動物登記系統」完成資料填報登記。完成申報後,由動物所在地的縣市政府派員到場查核動物狀況,經確認後才能合法續養至動物終老。

    農業部指出,本次禁養規範主要針對一般民眾的家庭寵物飼養行為;至於動物展演業者、學術研究機構使用的實驗動物,或具有經濟用途的飼養行為,例如河口鱷養殖等,只要符合相關法令規範,仍可向地方政府申請核准飼養,不在此次禁令限制範圍內。

    農業部也提醒,民眾在選擇飼養寵物時應審慎評估自身能力與飼養環境,避免飼養具高度危險性的動物,並落實「終養不棄養」的原則,共同維護公共安全與動物福利。

    農業部公告641種禁止飼養的動物。農業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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