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建銘指控羅智強在黨團協商時打電話中斷他發言,羅提告求償百萬,北院今判他敗訴。資料照。李政龍攝
時任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去年砲轟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在黨團協商時「偷打電話」打斷他發言,事後又接受媒體訪問嗆他「是男人就要認」。羅智強不滿遭污衊,告柯建銘求償100萬元。但台北地院認為,柯建銘的陳述是為了捍衛自己的發言權,應受言論免責權保障,且檢方雖已起訴另1名嫌疑人,但當時柯的手機響時,羅智強剛好正低頭用手機,柯有相當理由認為是羅打的,今日判羅智強敗訴。可上訴。
事件發生於去年5/15,柯建銘發言到一半手機突然響起,他接完欲繼續發言,但朝野立委對發言時間過長起爭執。後來輪到羅智強發言時,提到柯建銘「接了一通電話就變成民主配合黨」,柯建銘開轟羅智強「偷打電話」打斷他發言,還批評他玩「小手段」,羅智強則反駁他可提供通聯紀錄自清。事後,柯建銘提到此事,又說「我就知道是羅智強打的,難道要再去調通聯記錄嗎?是男人就要認。」
前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資料照。廖瑞祥攝
羅智強提告主張,柯建銘從前年7月起陸續收到騷擾電話而提告,檢察官查出一名陳姓男子狂打百餘通給柯建銘,當天下午同一時間點也曾播過1通,檢方已於去年底提起公訴。羅智強認為,柯建銘誣指他打騷擾電話,即便他當下已立即否認,仍然遭人造謠攻擊,而柯建銘在他自清後又繼續誤導大眾,已嚴重侵害他的名譽權,應賠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
但柯建銘反駁,羅智強當天在會議中多次對他發言時間表達不耐煩,直到他被手機鈴聲打斷發言時,羅智強又剛好在使用手機並與旁人訕笑、私語,而且去年5/8黨團協商時也有發生類似情況,他才會認為是羅智強所為。
羅智強當時被罷免團體批評,打電話騷擾柯建銘後,還與同黨立委徐巧芯有說有笑。資料照。李政龍攝
法院細看柯建銘發言的脈絡,認為他的陳述主要是在維護自己的發言權,並未用蓄意肢體動作或偏激文字回應,沒超過立委職權範疇,應受到立委言論免責權的保障。法院也認為,柯建銘接受媒體採訪時的陳述,還是在重申5/15當天的發言意旨,同受言論免責權保障。
法院進一步指出,當天會議各黨團代表曾針對發言問題起爭執,在野黨立委對柯建銘發言時間過長有所不滿,而柯建銘手機鈴聲響起時,羅智強剛好用完手機並放在桌上,後來又主動提及手機等話題。而5/8柯建銘發言中途手機響起時,羅智強也恰好正低頭使用手機,因此,柯建銘有相當依據確信是羅智強打的電話。
法院還指出,檢察官固然在去年底起訴陳男,指控他自2024年起陸續撥打多通電話給柯建銘,但柯建銘作本案陳述時,案件還在偵查中,況且柯建銘也不是檢察官,無從知道偵查進度,很難說有蓄意捏造事實、侵害羅智強名譽的故意。
法院表示,羅智強身為立委,品格操守和行為舉止對大眾都有影響力,當天黨團協商也在討論我國重大公共議題,各委員互動與討論內容都具有高度公益性。因此法院認為,柯建銘基於主觀判斷,批判羅智強對別人發言態度輕率、處事不坦蕩,尚未超出合理範圍,屬於對可受公評之事所為的善意評論,決定判決駁回羅智強訴訟。本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