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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罷免亮票被訴!趙少康認罪還怪記者進管制區 自認「犯後態度好」求緩刑

    2025-12-31 16:38 / 作者 白廷奕
    趙少康因亮票遭起訴,今日赴北院開庭,認了違反選罷法。白廷奕攝
    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今年7/26大罷免案投票時,主動打開票紙給記者拍攝,遭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他今(12/31)日開庭認罪,表示他生平第一次被起訴「很難過」,但他仍怪攝影記者不該進入管制區拍攝,也強調選舉監察人沒有制止他。趙少康澄清,他沒有故意亮票2次,稱第2次是「應記者要求」拿起來晃一下。他也自認犯後態度良好,希望法官輕判並給予緩刑。

    調查指出,趙少康於今(2025)年7/26上午9點多,前往位於台北市大安區大安國中投票所投票,他進入圈票區,並在票紙上蓋章後走出來,卻主動打開票紙,亮票給媒體記者拍攝,顯示自己投的是「不同意」罷免,遭到選監制止後仍不聽,走到票匭前二度亮票,最後才對折投入。檢察官認為趙少康刻意違反法律,事後還狡辯推託,辯稱並非故意,犯後態度顯不足取,起訴求處重刑。

    台北地院今(12/31)日開庭,趙少康認了違反選罷法,但站起來說「有很多要說明」。法官笑笑請他坐著說,直言這樣「壓力很大」,他仍堅持站著講。

    趙少康表示,事發當天他曾立即發出聲明坦承這是「不良示範」,從來沒有不認錯,強調到了8/23第二次大罷免案投票時,他變得非常小心謹慎。他轉頭批評,當天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和記者約好不進管制區,攝影記者最後仍進去,但他認為「記者進來也是好事,要拍就給他拍」,才舉起選票。

    趙少康避免亮票爭議,8/23第二次大罷免案投票時,謹慎對折好選票並投進票匭。資料照。翻攝畫面

    趙少康還生動地比手畫腳,直言罷免票「那麼小張」不需要對折,一折起來就會「印得到處都是」。

    話鋒一轉,他表示沒聽到選監制止他亮票,說自己當下位置背對選監,媒體記者則面對選監,認為如果選監真有制止,應該會有記者看到,但他事後問記者,「他們都說沒有」。趙少康強調,自己是公眾人物,如果選監有制止他還亮票,記者一定會寫,但當天都「沒有媒體報導,一個都沒有。」他否認故意亮票2次,說第2次其實是「應記者要求」把票拿起來晃一下。

    趙少康還引用判決,表示最高法院認為《選罷法》禁止亮票的規定,目的在維護投票自由、避免遭人報復,也是避免選民透過亮票從事賄選。但他早就表達不贊成民進黨發動大罷免行動,沒必要透過亮票表露投票意向。

    趙少康今年公開反對大罷免,曾陪同立委王鴻薇到長春市場掃街。資料照。李政龍攝

    趙少康也強調,他絕不像檢察官所述犯後態度不好,自認相當尊重檢察官,也配合辦案,「我覺得我犯後態度滿好的啊!」他抱怨,他到警局接受調查時,曾希望透過警官向檢察官請求不起訴或緩起訴,但仍遭到起訴。「這是我這輩子第一次被起訴,我也很難過。」他承諾以後決不再犯。

    趙少康的辯護律師葉慶元則表示,趙少康事後向媒體查證,沒有記者聽到選監制止他,認為趙少康是「不小心的」,屬於《選罷法》不處罰的「過失亮票」,沒有犯罪惡意,也未實質影響選舉。但他們為了節省司法資源,願意認罪,希望法官考量過往因亮票而判刑的案件只有1件,且該案只判拘役10天、緩刑2年並須向公庫繳納5千元,對本案量處刑度相當之刑。

    趙少康(左)因亮票遭起訴,今赴北院開庭後,在律師葉慶元(右)陪同下接受採訪。白廷奕攝

    但檢察官批評,趙少康是公眾人物,對於公眾當然有影響,強調本案不是律師所謂的「過失亮票」,也請法官一併考量趙少康今日出庭的犯後態度。葉慶元則再度強調,趙少康從偵查階段就對檢察官表示希望認罪換取緩起訴,犯後態度絕無不佳。

    法官諭知本案改簡式審判,於今日辯論終結,將於明(2026)年1/20上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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