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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海科館長職場霸凌、進用姻親 遭監院彈劾移送懲戒法院

    2025-12-15 15:04 / 作者 林佳鋒
    海科館前館長陳素芬涉嫌職場霸凌、進用二親等姻親,遭監察院移送懲戒法院。翻攝海科館臉書
    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前館長陳素芬去年被媒體爆料涉嫌霸凌員工,監察院調查後今(12/15)表示,陳素芬霸凌成立,且還發現她違法進用二親等姻親,違失情節重大,通過監察委員浦忠成、張菊芳委員所提彈劾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辦理。

    監察院表示,陳素芬於海科館館長任內,對同仁有職場霸凌行為,且情緒控管能力不足等,經教育部職場霸凌防治及申訴處理專案小組調查後,認定其行為構成職場霸凌,監察院調查後亦認定其行為已符合教育部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作業要點第3點所稱之職場霸凌。其權威性、貶抑性之管理風格,以及情緒控管能力不足,造成館內員工身心長期承受高度壓力且士氣低落,並呈現敵意且不友善的工作環境

    監察院指出,陳素芬明知廖姓女子為其二親等姻親,仍進用為臨時人員,違反教育部所屬機構作業基金進用編制外人員實施原則第6點(二)、海科館臨時人員管理要點第7點(三)、海科館臨時人員勞動契約第7點第1項明定「機關(構)首長不得進用三親等以內之姻親」之規定。

    監察院提到,陳素芬在2022年至2024年間,核定廖女的考核、敘獎,及其本人之敘獎均未自行迴避,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6條第l項規定,經監察院裁罰50萬元。

    監察院說,陳素芬彈劾案已於12月2日通過監委浦忠成、張菊芳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該案並於15日公告彈劾案文及其審查決定書。審查委員施錦芳附具決定不成立理由略以,教育部已調整陳員職務,並予一大過懲處,懲處處分應已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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