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楊亞璇攝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提案讓貪污助理費除罪化,交立委統籌運用、免檢據核銷,引發基層國會助理炸鍋。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今(12/11)說,任何一個法律的修正,絕對不會影響到既有助理的權益,「除非是他們認為他們自己可能不夠qualified(合格)、不夠優秀」,擔心未來改變的時候,立法委員不願意再聘用他們,還稱助理能力其實都應該要提升。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邀請法務部、審計部、行政院主計總處等就「八百萬助理費變成小金庫,立法院組織法恐成自肥法案?」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及審查委員許智傑等23人擬具「立法院公費助理任用法草案」案。
翁曉玲在質詢時指出,有關立法委員聘用助理修法的只是一個修法提案,總使她有連署,只是認為說,這樣的提案,或許之後有機會進到委員會裡面來討論,大家可以有不同的版本集思廣益。至於陳玉珍提案的內容是否妥適,立法院就有溝通討論的空間,並不是之後一定會以陳玉珍的提案版本通過,「坦白說以我個人的立場,裡面有些內容我也不見得是贊同的。」
翁曉玲指出,雖然她在立法院是資淺的委員,但的確她從大學端,到了立法院,看到聘用助理的狀況,發現了一些問題。而有些問題的確是制度面上的僵化,或者是說現行法律制度上面的不足,所以才引發了這麼多的爭議。
她詢問立法院副秘書長張裕榮,立法委員可以聘任兼任助理嗎?張回應,目前都是專任助理。翁表示,不能聘任兼任助理,或者是立委也不能聘任工讀生,明明現在整個立法院、立法委員的業務的面向非常多,譬如說她可能只需要請一個鐘點的助理來幫她剪剪影片、拍拍照,或者是某個活動的時候,需要有一個兼任、part-time的人去幫忙,可是問題是她現在沒有辦法利用立法院的經費去支出,她只能聘的都是專任助理。
翁續指,辦公室有任何的業務上面,需要請教專家、學者來諮詢,或需要有一個小小的委託研究案,請問現在立法院、立法委員有這樣的經費去支應嗎?沒有類似這樣的經費可以運用。不僅她,還有其實蠻多的朝野、不分藍綠白的這委員們其實都有提出來,說立法委員助理的聘用制度,可不可以更為彈性?
翁強調,他們一定會站在保障立法委員助理既有的權益上面去做調整,所以包含國會助理說的維持原來的文康費用、健檢費用,或者是其他的這些勞權、依照勞基法上面的權利,不會有任何的改變。
翁曉玲指出,今天工會助理們有一些反彈,「有一些可能不是很清楚的狀況,我都能理解。」但她也要特別說明,任何一個法律的修正,絕對不會影響到既有助理的權益,「除非是他們認為他們自己可能不夠qualified(合格)、不夠優秀,可能擔心未來改變的時候呢,可能立法委員可能不願意再聘用他們,我覺得可能會有一些這樣子的擔心考量。」她也認為,立院的國會助理的所有的權益,還有各方面的能力其實都應該要提升。
翁曉玲強調,如果說立法委員真的有侵佔助理的費用,構不構成犯罪?當然構成犯罪啊!刑法上又不是有侵佔罪、詐欺罪、一大堆的犯罪!所以現在外面的媒體說,陳玉珍的提案,基本上是要把立委什麼除罪化,哪來的什麼除罪化?頂多是說可能在法律適用上面,不適合去適用貪污治罪條例,但是他還是有很多特別法、刑法、民法、勞基法等等的相關的法律規定,並不是說除罪化。
翁曉玲指出,現在各界討論很多、雜音很多,很多被媒體帶風向,說立委自肥,未來就算讓辦公室有經費可以去聘用人力,也是進到立委辦公室,會是一個特殊的帳戶,「它不會是進到立法委員個人的私人的帳戶裡面,所以這根本不涉自肥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