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否決財劃法修正部分條文覆議案。資料照片。廖瑞祥攝
立法院前天(12/5)否決行政院所提的《財劃法》覆議案,依照憲政規定,覆議案咨文送抵總統府後,10天內要公布。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府院高層已決策,財劃法不會採「不公布、不副署」的方式,因此推測總統在收到咨文後,將會在規定時間內公布,另外,行政院也將聲請釋憲,且堅持不會執行。對此,律師黃帝穎今天(12/7)發文認為,行政院要擔起守護民主憲政之責任,不副署違憲惡法,就讓違憲惡法不生效力。
行政院長卓榮泰5日曾表示,絕不會執行違法的財劃法,《自由時報》報導,黨政人士指出,府院高層曾就藍白提出的爭議法案沙盤推演,也對財劃法是否「不公布、不副署」討論,不過,在後續還有重大爭議法案下,現在還不到「不公布、不副署」的時機。行政院則將聲請釋憲,且堅持不會執行。該人士指出,朝野僵局持續,明年度中央擬定的新政策雖都無法推動,但同樣地,中央也無法撥付補助款給地方,國民黨目前14個執政縣市恐會有壓力,尤其明年又是地方選舉年,屆時面臨政績與政策跳票的問題,或許有機會讓國民黨走上談判桌。
對此,黃帝穎臉書發文認為,若惡法生效卻不執行會有三大實務困境。他說,憲法法庭癱瘓,政院更要擔起守護民主憲政的責任,不副署違憲惡法,就讓違憲惡法不生效力。
黃帝穎指出,立院依據「憲法增修條文」本有制衡行政院長的機制,就是提起不信任案,如果立院不敢提出,就證明政院「守護民主憲政」不副署違憲惡法有憲法正當性。
黃帝穎觀察指出,很多法界朋友關心憲法法庭癱瘓後,如何因應國會通過違憲惡法,學者先進提出「不執行」,固有學理值得尊重,也確實為守護民主貢獻所學。
但黃帝穎直言,實務上,違憲惡法若經行政院長副署、總統公布後,就是有效法律,不執行將產生三大風險:
1.總統公布後即是有效法律,公務員有「依法行政」壓力,會與決策不執行的政務官產生內部矛盾。
2.有效法律卻不執行,利害關係人提起行政訴訟,行政機關被判敗訴風險甚高。
3.有效法律卻不執行,如屬給付行政,則決策不執行的政務官,將面臨藍白或得利民眾向檢察官告發「抑留剋扣罪」。
黃帝穎也強調,不執行有效法律有三大實務困境,他高分貝呼籲,違憲惡法根本就不應該生效,行政院長不副署,惡法就不生效,政院應守護民主憲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