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陳玉珍。侯柏青攝(資料照)
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近年來不少朝野立委、地方民代因助理費申報不實遭控涉貪。其中法明確性問題,挨酸「歷史共業」。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提案修「立法院組織法」與「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要讓「助理費除罪化」。
陳玉珍版「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等修正草案、「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後簡稱「地方民代費用支給補助條例」)第6條等修正草案將於今天在程序委員會中排案,預計週五院會闖關一讀付委。
而此2案,也是繼國民黨立委林思銘日前提出正副總統選罷法修正草案(為屏東縣議會議長周典論等涉於「總統大選連署收賄」減輕刑責)後,國民黨立委再提出為涉案人除罪的爭議法案,考驗朝野。
其實本屆立委中,民進黨立委賴瑞隆、國民黨立委邱鎮軍與羅廷瑋也曾提修法推立委或地方民代「助理費除罪化」,但修法均主張藉將助理法制化解決。陳玉珍版修法則與全國正副議長主張契合,盼讓民代助理費使用更彈性。
近年來立委、縣市議會民代屢爆助理費涉貪爭議,兼民進黨主席的總統賴清德更據以要求民進黨籍民代公費助理禁聘配偶與三親等。全國縣市議會正議長今年則兩度到立院請命,盼立法院長韓國瑜與朝野各黨團協助修法。
全國縣市議長聯誼會聲明認為,助理費制度是「歷史共業」,朝野民代已有上百人涉案;惡法以以杯水車薪的助理費入民眾於7年以上貪汙重罪,主張放寬助理費使用範圍,比照過去國務機要費修法除罪化。
由國民黨員占成員絕對多數的全國縣市議長聯誼會主張,也在國民黨內引發迴響,除黨團總召傅崐萁傳曾擬提案修法,與議長派關係緊密的國民黨副主席李乾龍,近日也多次與個別黨籍立委溝通,盼支持推動「助理費除罪化」。
陳玉珍版「立法院組織法」與「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修法提案,也被視為國民黨團態度具體展現。
陳玉珍版「立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中刪除「公費助理」中「公費」兩字,強調「助理研究補助費」是因應立委多元專業需求,彌補其財力不足的補貼,屬立委實質薪資一部分,立委對此補助費有完全處分權,「免檢據核銷」。
陳玉珍版「地方民代費用支給補助條例」修正草案也修法將縣市議員助理與「全國公務人員」脫鉤,主張助理費屬補助性質,由議員統籌運用,免檢據核銷,運用妥當與否,僅對選民負政治責任,非屬貪汙治罪條例等規範範圍。
陳玉珍版「地方民代費用支給補助條例」修正草案說明表示,近年來公費助理爭議不斷,起因在民代助理費究竟屬薪資或議員問政工作實質補貼,在法解釋上容有疑義,凸顯現行法規有違法明確性疑慮,表明修法立場。
陳玉珍兩修法提案,均有國民黨不分區立委林倩綺、謝龍介、許宇甄、葛如鈞、翁曉玲、蘇清泉、張嘉郡,黨團原民立委盧縣一、黃仁、鄭天財、高金素梅,與區域立委陳雪生、鄭正鈐、林思銘、徐欣瑩、馬文君、游顥、邱鎮軍、陳超明、丁學忠、呂玉玲、邱若華、林德福、洪孟楷、羅明才、廖先翔、楊瓊瓔等連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