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大罷免亮票行為,趙少康辯稱「展示票,沒有亮」。資料照。李政龍攝
國民黨籍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於今(2025)年7/26參與大罷免案投票時,主動打開票紙,亮票給現場媒體拍攝,還辯稱「展示票,沒有亮」,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其行為已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依法起訴,並建議法院審酌趙少康事後飾詞推託、辯稱並非故意,企圖輕描淡寫一語帶過,態度顯不足取,請求從重量刑。
調查顯示,7/26上午,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一早就陪同戰鬥藍、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前往大安區大安國中投開票所投票,趙少康上樓進入圈票區,在票紙上蓋章後出來,竟主動打開票紙,亮票給現場媒體拍攝,直到走到票匭才對折投入。
根據當日事件,趙少康上午前往台北市大安區大安國中投開票所投票,在完成圈選後,未依規定立即對折選票投入票匭,而是在現場媒體前打開選票,展示內容並供拍攝,直到走至票匭前才將選票對折投入。此舉引發選務人員注意,隨即通報警方處理。
北檢在9/23上午傳喚趙少康出庭,對面亮票一事,他笑著表示沒有亮票,是展示票,他還強調,「誰知道你們有的拿長鏡頭,有的定格拍的,我們怎麼會知道,只是表示有投票而已,並沒有故意要亮票,檢察官等一下問我,我也會這樣講。」,他還說,這件事他在大安分局傳他時就已經講過,「我覺得這事情,勞師動眾,浪費司法資源。」
不過,檢察官調查後認為趙少康的亮票行為,已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8條第2項、第105條「不得將圈選內容出示他人罪」,依法提起公訴。
檢察官審酌趙少康身為知名公眾人物,言行動見觀瞻,曾多次參與重要公職人員選舉活動,對於不能亮票的規定應知之甚詳,但卻在罷免投票過程中刻意違反法律規定,事後又飾詞推託,辯稱並非故意,企圖輕描淡寫一語帶過,態度顯不足取,請法院予以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