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史館近日依《文化資產保存法》提報「兩蔣日記」為國寶。國史館提供。
國史館近日依《文化資產保存法》提報「兩蔣日記」為國寶,被學者批評罔顧轉型正義。國史館昨(3/14)天透過新聞稿澄清,表示文物是中性的,所謂「國寶」乃是一種文資身分、法律名詞,而且兩蔣日記「原本」多有破損、紙張脆化,亟需爭取「公有古物」經費補助作緊急修護。
針對提報「兩蔣日記」為國寶遭批評罔顧轉型正義,國史館先指出,「兩蔣日記」在2023年9月返抵本館,但由於日記「原本」傷損嚴重,須爭取額外經費以便早日修護,所以依照《文資法》提報為國寶,乃行政上之正常途徑。國史館強調,文物是中性的,所謂「國寶」乃是一種文資身分、法律名詞。
國史館說明,「國寶」有以下認定基準,包括:一、能表現傳統、族群或地方之風俗、記憶及傳說、信仰、技藝或生活文化特色之典型。二、歷代著名人物、國家重大事件之代表性。三、能反映政治、經濟、社會、人文、藝術、科學等歷史變遷或時代特色之代表性。四、具有獨特藝術造詣或科學成就。五、獨一無二或不可替代性。六、對知識、技術或流派發展具特殊影響或意義。
國史館說,經研究分析,「蔣中正日記原本」及「蔣經國日記原本」的價值與重要性,符合「古物分級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所列國寶指定之第二、三、五、六款基準,建議在古物暫行分級為「國寶」。
國史館指出,為使清冊的文化資產價值論述更臻周延完備,2024年4月16日召開「暫行分級文物審查會議」,會議結論除同意兩蔣日記「原本」暫行分級為「國寶」外,因部分年度「原本」已遺失或傷損嚴重導致字跡無法辨認,特別是蔣經國日記缺漏年份多達8年,而「抄本」可補足內容之缺漏,可見「抄本」的珍貴性,遂主張「抄本」應併同「原本」暫行分級為「國寶」,並2024年8月26日函送文化部審查,獲文化部備查。
國史館說明,文化部2024年11月27日召開「實物勘查評估會議」結論,勘查結果多數委員對於「抄本」是否適合併同「原本」申請為國寶仍有疑問,暫不指定為國寶,並建議須更詳盡的調查研究評估報告再研議。
國史館表示,「兩蔣日記」回台不過是這一兩年的事,這次提報暫行分級為「國寶」,是文物典藏機關的職責,也是法律託付的義務,而且兩蔣日記「原本」多有散頁、破損、紙張脆化,甚至檔磚等傷損,需要緊急修護以免持續劣化,
國史館表示,因國史館資源有限,所以提報古物暫行分級,盼將來審議通過後,能爭取「公有古物」的經費補助,早日完成兩蔣日記的修復工作,以達成珍貴文物的保存與推廣任務。